目前郑州市经适房申购条件修改草案已初步形成,虽然还没有正式实施,但是因为现在房管局对经济适用房的摇号已经停止,可能到08年中才会再次开放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工作,所以到时候肯定会按照下面的草案实施的!收入门槛:申购者家庭收入比原来标准降低近一半。比如,郑州市经适房以前的收入门槛是上年**低工资的4倍,那么以后可能就是上年**低工资的2倍。以2007年为例,如果按照老办法购买经适房夫妻双方的年收入不能超过4.2万元,但如果按照新办法夫妻双方的年收入则变为不能超过2.1万元。年龄门槛:单身的购买年龄将由原来的28周岁调至30周岁;户口入郑时间由原来的3年调至5年。家庭审核:同时对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实行家庭成员全员审核、登记。关于回购:5年时间内上市的经适房由政府回购,并销售给符合条件的家庭。郑州将尽快研究制定政府回购制度。调整背景:去年8月份,国家出台了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国发24号文)的文件,经适房的购买人群由中低收入家庭向低收入家庭倾斜
全部5个回答 >郑州买经济适用房需要那些条件和证件?
133****8295 | 2013-08-15 09:05:31-
154****8623
一、购买经济适用房所需条件 根据《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才可限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1.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
2.夫妻双方收入不超过郑州市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倍;
3.无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
4.郑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5.单身或夫妻双方名下无房产记录 28周岁以上的无房单身人员符合前款1、2项规定,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可以购买一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标准建筑面积,家庭成员2人的为80平方米,3人以上的为10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人应当填写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表,并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家庭年收入证明(尚未组成家庭的,提供个人年收入证明);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郑州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才可申请领表。 年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或者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享受失业保障的证明。 2005年11月1日,《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行,郑州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
1、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不含市县、上街区和新密矿务局)
2、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倍
3、没有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 4、28周岁以上的我市常住户口的无房单位人员,年收入不超过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2倍,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可购买一套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
5、购买的面积标准:家庭成员2人为80平方米,3人为100平方米,4人以上120平方米。
6、郑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怎样购买经济适用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分为8步:
1.到郑州市房管局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房地产大厦十楼,政策咨询、投诉电话:67182872)领取或网上下载“审批表”(一式5份),按规定到有关部门签章;
2.持有关资料到中心审核备案;(
1.户口簿和身份证;
2.家庭收入证明,尚未成家的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证或者合法的房屋租赁证明,外地迁郑人员需提供迁出地房管部门出 具的相关证明。)
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到中心领取“购房通知单”;
4.小区具备预售条件的,看到中心在媒体公示的房源情况后,购房人凭“购房通知单”到小区报名;
5.参加摇号或排号选房;
6.开发企业在“购房通知单”上签章;
7.购房人持回执单和“审批表”到中心备案;
8.购房人到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交房款。 哪里卖经济适用房: 11 月1日,新的《郑州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开始实施。现在还是《办法》的过 渡期,有些经济适用房楼盘,开发商已经销售了一部分,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正在进行统计汇总。11月1日后,中心会在媒体上提前公布经济适用房的开盘信息,包括何时开始销售、在何地报名购买。 2013-08-15 09: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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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下面以杭州为例详解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其它地方具体申请条件根据当地相关政策确定。杭州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一、销售、准入原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已婚(含未满 35 周岁离异 ( 或丧偶 ) 带小孩)或年龄在 35 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三)申请家庭 (2 人及以上 ) 现有 ( 或已有过 ) 住房建筑面积小于 48 平方米 ( 含 48 平方米 ) ;(四)属中低收入家庭 ( 家庭中低收入,指按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以下者 ) 。二、申请家庭工资总收入的核定申请家庭上年度工资总收入状况,以单位或社区、街道核定盖章为准。(一)申请家庭成员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二)申请家庭成员属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所在单位无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三)申请家庭成员属灵活就业人员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审核、街道确认,加盖公章。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社区、街道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社区、街道盖章。三、现住房建筑面积的核定范围申请家庭已享受实物分房,通过市场方式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的所有住房,其建筑面积均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一)取消原经济适用住房申购中以申请人夫妻双方已享受实物分房的建筑面积作为核定申请人住房面积条件的标准,调整为按申请人家庭现有(或已有过)住房建筑面积核定申请人住房面积条件的标准。(二)下列住房纳入申请人家庭现有 ( 或已有过 ) 住房面积核定范围:1 、承租的公有住房;2 、已购买的房改房;3 、按政府优惠政策购买的解困房、安居房、集资合作建房、拆迁安置住房(如属货币安置未购买住房,以拆迁安置协议注明的安置面积为准)等;4 、申请建造的批地建房,含“撤村建居”住房;5 、自有私房和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的各类私有住房;6 、通过市场方式购买的商品房、二手房、存量住房;7 、已交易出售的所有住房。四、享受供应标准及面积确认(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即中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 80 平方米左右,作为一户 4 人及以上家庭享受供应标准;小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 60 平方米左右,作为一户 3 人及以下家庭享受供应标准;高层、小高层住宅可增加建筑面积 10 平方米。(二)现有住房面积确认方法:1 、按同一户籍内的家庭人口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其户内人口所拥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均核定为该户家庭已有住房建筑面积。如属直系亲属中两户以上符合单独申请条件的家庭合并为一户申购,按其家庭内人口所拥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核定为申请家庭已有住房建筑面积。2 、申请家庭成员属外地城镇户口的,其在户口所在地已享受实物分房或拥有其他住房的建筑面积一并核定为申请家庭已有住房的建筑面积。符合本细则申请条件的,持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含萧山、余杭区)的一方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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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5年以上。②已婚的(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③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④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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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部分,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土地性质仍保留划拨,再次上市不再交纳土地收益。过户费用:①房地产所有权登记:80元/套;②手续费:青岛市4元/平(双方各半);其余的就比较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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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不含市、县、上街区和新密矿务局);2.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倍;3.没有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郑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4.28周岁以上的郑州市常住户口的无房单位人员,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符合郑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可以购买一套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1、购买的面积家庭成员2人为80平方米,3人为100平方米,4人以上120平方米。 2、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未超过核准建筑面积的,实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超过核准建筑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签订合同时,按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每平方米上浮20%(285元/M2)补交差价款。3、共同居住的有赡养和抚养关系的无房直系亲属,孩子只需要出生证明就可以了,其他亲属必须要和申请人在一个户口本上。 如果你符合上面的条件,就可以去摇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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