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深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即深圳市规划国 土局是特区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该局测绘产权处及属下分局房地产权 登记科负责。
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153****9179 | 2013-07-25 16: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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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6463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深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即深圳市规划国 土局是特区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该局测绘产权处及属下分局房地产权 登记科负责。 2013-07-25 1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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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商进行现房销售的标志,否则房地产开发商的销售行为是无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允许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期房销售的标志,否则,房地产开发商的预售行为同样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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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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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会所所有权归属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房地产一并申请登记,登记机构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予以记载但不发放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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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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