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已抵押的房地产可以转让,但应由抵押人、转让人、和受让人三方签订有关的公证书,即签订将原抵押转移给新的受让方的协议;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全部2个回答 >已抵押的房是能否转让?
146****8630 | 2013-07-25 14:43:54-
153****0039 不能。除非还完贷款 2013-07-25 14: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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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892 可以转让。转让前的手续相当繁琐。 2013-07-25 14: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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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44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已抵押的房地产可以转让,但应由抵押人、转让人和受让人三方签订有关的公证书,即签订将原抵押转移给新的受让方的协议;
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013-07-25 14: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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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已抵押的房地产可以转让,但应由抵押人、转让人和受让人三方签订有关的公证书,即签订将原抵押转移给新的受让方的协议;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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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已设定抵押的房屋,适用于《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抵押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地三十四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屋的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除提供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转让的书面文件、他想权利证书。从产权登记角度来说,即使在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先行单独办理转移登记,就会导致房屋的抵押人与产权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形,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屋,如需申请转移登记,应由银行出具相应的证明先解除抵押登记,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房屋的转移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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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房物租赁条例》和《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不得出租。因此,办理了抵押的房屋在抵押期限内,产权人必须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才能将房屋出租。如果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产权人就擅自将房屋出租,当产权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就会行使抵押权将抵押的房屋变卖以满足其债权得到优先清偿,同时租赁关系即解除,承租人将会被要求迁出,其承租房屋的权益将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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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抵押是担保的一种形式,在房产抵押登记期间,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如果只是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并未过户,又能优先保证抵押权,这种签约行为未必会侵犯抵押权人的利益。所以,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况的合同效力和操作,实际上并不是一律认定无效的。二、相关法律条文1、优先保护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2、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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