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按照通常情况下,法律上不会认定该合同无效,而是认定双方构成了一个房屋买卖预约法律关系,即双方预约在条件成就的情况下进行约定条件的房屋买卖。在条件尚未达成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该预约关系,除非对方存在严重的违约行为等。
全部3个回答 >未办理房产证,是否房屋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
132****4984 | 2013-07-17 17: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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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558 通常情况下,法律上不会认定该合同无效,而是认定双方构成了一个房屋买卖预约法律关系,即双方预约在条件成就的情况下进行约定条件的房屋买卖。
在条件尚未达成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该预约关系,除非对方存在严重的违约行为等。 2013-07-17 17:42:43 -
144****1141 从法律性质来分析,要进行房屋产权的买卖交易,前提条件应该是房屋产权的存在,即房东已经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证。
目前该房屋产权尚未取得,因此所谓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尚未生效。但这“尚未生效”,跟无效还是有本质的区别。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无效的情形,通常是交易本身违背法律的精神,而目前的状态仅是生效的条件尚未达成。 2013-07-17 17: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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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效的,包括是手写的协议只要有买卖双方签名都会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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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此规定也说明卖方在产权转移过程中负有积极的主要义务。当然买方不配合也会影响过户手续的办理,此行为可视为一种违反合同附随的协助义务的行为,但不影响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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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房这么多年,合同没网签的情况也遇到过。虽然合同有效,但总觉得心里不踏实。还是尽快网签,让交易更规范,自己也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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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9条的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所以房屋过户手续是购房者是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要件。在已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未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反悔,将房屋出售给另外的出价高者,从而侵害到买方。**高人民法院法发(1993)37号《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议纪要》规定:“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52条、第54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要件,所以此房屋买卖协议是合法有效的。按照我国《合同法》第8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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