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进度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就销售的风险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往往采取所谓内部认购的方式销售,即先收取一定的认购金,等获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再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于这种情况,建房是合法的,但卖房不合法,须待施工进展到规定程度,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才能销售。相对于现房而言,期房的风险本身就很大,而提前销售,风险又在期房的基础上大大增加了。而有的项目尚未开工甚至尚未完成拆迁就开始销售,风险就更不用说了。如果您确实要购买的话,则对开发商的资信审查尤为重要。
全部4个回答 >购买无预售证的房子有哪些法律风险?
144****7054 | 2013-07-11 14:48:42-
137****7935
一、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销售(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预售商品房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禁止无证预售。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通常以“内部认购”、“内部预售”方式变相销售,购买无此证的商品房行为属法律禁止。
二、买房人预购商品房的行为不能得到法律充分保护。一方面,因开发商预售行为违法,故买房人只能向开发商要求返还预付款和赔偿损失,当开发商没有财产时,买房人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另一方面,当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后,将买房人的预购商品房与第三人订立预售合同并登记备案,买房人主张该预购商品房权利也难以保障。
三、开发商售楼广告承诺内容未经批准,可能构成虚假宣传,买房人付款后,待订立正式预售合同时可能要进行重大变更,买房人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可见,买房人不论是支付部分房款还是全部房款,只要是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情况下进行“内部认购”、“内部预售”,均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2013-07-11 14:48:58
-
答
-
答
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购买无证房的风险:(一)土地性质不合法的风险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又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即所谓的“乡产权”房。这种情况下卖房不合法,因为国家明确规定不能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但建房是否合法须视其规划手续是否齐全来判断。(二)土地使用权不合法的风险在城近郊区,有的楼盘已具备入住条件,也有规划、施工手续,却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究其原因,大半出在土地上,即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因而不能按正常手续进行销售。对于这种情况,建房本身合法,但卖房不合法,开发商须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才能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进行销售。(三)工程建设手续不合法的风险有的项目,规划、施工手续有瑕疵,没有规划证和施工证,即是违法建筑。这种情况下,建房就不合法,当然卖房也是非法的。如果不能补办工程建设手续,则面临的后果是**严重的,即有被拆除的风险。如仅仅是建设手续的问题,有时交了罚款后也能补办手续,从而使其合法化;但如严重违背了城市规划,被拆除也并非没有可能,偶尔也会出现。实际操作中与有关主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也有关系。这种情况,购房者**应小心,一般不要购买。(四)施工进度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就销售的风险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往往采取所谓内部认购的方式销售,即先收取一定的认购金,等获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再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于这种情况,建房是合法的,但卖房不合法,须待施工进展到规定程度,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才能销售。相对于现房而言,期房的风险本身就很大,而提前销售,风险又在期房的基础上大大增加了。而有的项目尚未开工甚至尚未完成拆迁就开始销售,风险就更不用说了。如果您确实要购买的话,则对开发商的资信审查尤为重要。
全部5个回答 > -
答
没有正式合同的买卖行为,是不受国家保护的,有可能**款会被侵吞,楼盘如果手续不齐全,会无限延期,导致资金被占用。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建议不要购买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国务院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 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建设部令第131号《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全部5个回答 > -
答
据东莞搜房网数据监控中心统计,上周东莞共有8个项目新获14个预售证,其中保利林语花园二区获得3个预售证,金色悦府、虎门万科城、金地山湖城(二期)、樟城华庭各获得2个预售证,居益花园、虎门万达广场、信鸿澜岸花园各获得1个预售证。想买这几个项目的网友们可以放心购买了。 很多网友心目中会有一个疑问——没有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到底能不能买吗?在实践中,存在大量的购买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的购房者。但是,由于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存在巨大的风险,所以购房者**好不要买没有商品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具体有哪些风险呢,就听小编一一道来。 (一)土地性质不合法的风险 在集体土地上所建房屋,又未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即所谓的“乡产权”房。这种情况下卖房不合法,因为国家明确规定不能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但建房是否合法须视其规划手续是否齐全来判断。 (二)土地使用权不合法的风险 在城近郊区,有的楼盘已具备入住条件,也有规划、施工手续,却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究其原因,大半出在土地上,即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因而不能按正常手续进行销售。对于这种情况,建房本身合法,但卖房不合法,开发商须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才能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进行销售。 (三)工程建设手续不合法的风险 有的项目,规划、施工手续有瑕疵,没有规划证和施工证,即是违法建筑。这种情况下,建房就不合法,当然卖房也是非法的。如果不能补办工程建设手续,则面临的后果是**严重的,即有被拆除的风险。如仅仅是建设手续的问题,有时交了罚款后也能补办手续,从而使其合法化;但如严重违背了城市规划,被拆除也并非没有可能,偶尔也会出现。实际操作中与有关主管部门的执法力度也有关系。这种情况,购房者**应小心,一般不要购买。 (四)施工进度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就销售的风险 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往往采取所谓内部认购的方式销售,即先收取一定的认购金,等获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后再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于这种情况,建房是合法的,但卖房不合法,须待施工进展到规定程度,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才能销售。相对于现房而言,期房的风险本身就很大,而提前销售,风险又在期房的基础上大大增加了。而有的项目尚未开工甚至尚未完成拆迁就开始销售,风险就更不用说了。如果您确实要购买的话,则对开发商的资信审查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