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你能把握住你朋友的话,你可以用他的购房指标购买.然后等下房本之后再过户到你的身上. 第三.按照现在的规定.过户到你名下.你能够把它卖了再买别的房.但是据说北京市政府要出台一个关系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就是只能政府回购,就是说你要卖的话必须由政府是第一购买人. 如果是5年之内的话.你就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来购买了.而且你买完之后,新房产证上的产权属性还是经济适用房. 5年之外的话.你就不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了,买完之后房屋产权属性自动变成商品房. 5年之内税费: 营业税:5.5%(卖方缴纳) 个人所得税:1%(卖方缴纳)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现在卖出价和当年购买价差额的10% PS:由于现在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话不过5年,出售价格不能高于当时的购买价所以这10%的综合地价款就等于没有. 5年之外税费: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总房款的10% 所以如果你没有经济适用房资格表的话.你就要等到5年之后再过户了.我建议你等下了房本就去办个公证去.这样保险一点!
全部3个回答 >经济适用房可以过户吗?
158****5614 | 2013-06-17 16:32:01-
148****3457 经适房是有限产权,只有居住权。房产证里有几个人的名字就是这几个人有资格居住,因为政府部门对这几个人经过了严格审核,不能随意变动里面的名字,不能转让、不能出售、不能转卖。
但五年之后,住户把政府优惠的差价补齐后,可取得完全产权,这样就可以过户。 2013-06-17 16:34:29 -
141****7794 关于经济适用房过户问题,各地区政策不尽相同。建设部等九部委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中规定,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者,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者,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购房人也可按政府所定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2013-06-17 16: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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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你能把握住你朋友的话,你可以用他的购房指标购买.然后等下房本之后再过户到你的身上. 第三.按照现在的规定.过户到你名下.你能够把它卖了再买别的房.但是据说北京市政府要出台一个关系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就是只能政府回购,就是说你要卖的话必须由政府是第一购买人. 如果是5年之内的话.你就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来购买了.而且你买完之后,新房产证上的产权属性还是经济适用房. 5年之外的话.你就不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了,买完之后房屋产权属性自动变成商品房. 5年之内税费: 营业税:5.5%(卖方缴纳) 个人所得税:1%(卖方缴纳)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现在卖出价和当年购买价差额的10% PS:由于现在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话不过5年,出售价格不能高于当时的购买价所以这10%的综合地价款就等于没有. 5年之外税费: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总房款的10% 所以如果你没有经济适用房资格表的话.你就要等到5年之后再过户了.我建议你等下了房本就去办个公证去.这样保险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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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经济适用房过户办理流程如下:承购人需携带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房屋所有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满5年证明材料,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提出申请,补缴差价款,然后向房屋交易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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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经济适用房上市条件,经济适用房的上市条件是住满5年之后,才可以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交易办法上市交易,出售给任何人;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房屋,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上市交易,确需出售此类房屋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家庭。经济适用房在交纳土地出让金后再上市交易,对于交易对象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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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可以交易过户,经济适用房交易过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具体如下: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例如: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若按现市场3600元、平方米进行出售,则需按3600×95×10%计算,补交34200元的综合地价款。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如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例如同样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原购房价格为2650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在未住满5年的情况下,只能以2650元、平方米或低于2650元、平方米的价格进行出售。并且,购买此套房屋的购房者必须符合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方可购买此套房屋。出售提醒: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证明》,到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以上两种情况的出售人都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户口及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到其经济适用房所在区域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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