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质量部门核准的房屋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保修单位,答复处理时限。《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补充约定。
住宅质量保证书里面包括什么内容?
144****3030 | 2013-05-29 14:56:54-
157****7446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2013-05-29 14:59:19 -
158****1128 住宅质量保证书,首先标明商品住宅的地理位置和建筑面积,由开发企业对所销售的商品住宅做出以下质量保证:
一、本商品住宅工程已经竣工验收,符合天津市住宅建设设计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由本公司负责保修。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年××月××日。
二、本商品住宅所在幢号已按规定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证》,证号为××××。
三、本商品住宅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保修。
四、本商品住宅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公司对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交付使用时工程竣工验收已超过两年的,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以上各项防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3年。
五、自本保证书签发之日起,在购房人正常使用情况下,凡本商品住宅有以下工程质量缺陷,本公司按如下期限免费保修:
1、供热或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为2年;
3、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
4、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
5、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为1年;
6、管道堵塞,为2个月;
7、卫生洁具,为1年;
8、灯具、电器开关,为6个月。
六、本商品住宅交付使用后,购房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给购房人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本商品住宅用户进住后如因质量问题来信、来访,本公司将于3日内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派员予以答复和检修。
八、本商品住宅自交付使用之日起,用户自行添置、改动设施、设备的,以及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不在本公司保修范围之内,由用户自行承担维修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本公司质量保证的其他内容。
十、本保证书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由开发企业向购房人签发。
十一、本保证书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3-05-29 14:5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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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上海市的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可以参考下:一、符合上海市现行的住宅建筑设计标准。二、已通过市、区(县)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并有书面的合格证明。三、所属的楼栋具有《上海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四、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凡两年内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有如下工程质量问题的,均由本公司(单位)免费承担维修责任:1、墙面、楼面、管道发生渗漏;2、雨水管、污水管发生堵塞、冒溢;3、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5、照明线路发生故障;屋面防水保修3年,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因住户使用、装修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管线走向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本公司维修范围之内。五、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投诉(来信来访),本公司(单位)将及时给予实地察看、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和调换,并由本公司(单位)承担有关的鉴定费用。七、如对本公司(单位)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可根据《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向地域内建设工程质量主管部门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质量的,可根据市府(95 ) 21号令《上海市新建住宅配套建设与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向原发证的住宅建设管理部门申请协调。住户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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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有法律效力,肯定能赢,还可以依据法律条款向开发商索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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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的!是他们自己打印出来的!但是这个是经过相关部门具体拟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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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2)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题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3)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4)用户保修的答复和处理的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