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投资或自住兼投资,建议优先考虑楼盘的地段和环境及楼盘本身的属性(即是否是容易出售或出租的物业类型)。同时,由于目前国家的政策偏向为限制房产投资行为,因此,在购置新房前**好对如果转手交易的话所付出的营业税等各项成本计算在内,主要为如果房屋办证未满五年即进行转让需交纳营业税(评估价*建筑面积*5.85%)和房屋评估价1%的个人所得税。
买房投资时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146****3327 | 2013-05-21 11:16:06-
148****6173 购房投资是为了保值和**,必须要考虑到以下问题:
(1) 物业所在的地段是否具有投资价值;
(2) 有否重大政策导向(如即将开发某地,或已限制某种房产的开发);
(3) 有否正在开工或规划新建的重大市政项目(如地铁、机场);
(4) 是否由可信度高的发展商营造;
(5) 同比地段房价相对较低,或房价的上升空间较大;
(6) 出众的生活环境(如:有山、水、公园、温泉等);
(7) 特别的生活配套设施(如名牌**、医疗机构、著名大商店等);
(8) 超前的设计规划(如前瞻性的小区规划、房型等);
(9) 漂亮(或标志性)的建筑外观;
(10) 良好(出色)的物业管理;
(11) 合理的房型面积和总价(便于出租或转手);
(12) 新颖的建材设备等。 2013-05-21 11: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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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位置:选择位置较好的楼层,可以使得住宅具有更好的采光和通风,并可以更好地享受室外景观。2. 空间:楼层宽敞明亮,可以更加合理地利用空间,大面积的空间也可以满足家庭成员的需求。3. 静态风险:楼层越高,静态风险就越大,因为火灾、振动等灾害的风险也更大。4. 维护成本:楼层越高,维护成本也会更高,因为需要更多的梯级和清洁设备。5. 设施:楼层越高,设施就越先进,比如电梯和供暖、空调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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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为了居住,要考虑是否生活方便、交通便利;如果进行投资,区域选择更要慎重,靠近各种经济商圈、交通方便或是有较大**潜力区域的房屋应优先给予考虑。因为区域是直接影响房屋保值**的重要因素。注意住宅的通风、采光条件。开启门窗时保证室内外空气顺利流通,这就要求一套住宅**好占据住宅楼的两个朝向,如板式住宅的南与北、东与西,塔式住宅的东与南、南与西等,只占据一个朝向时,通风效果要差一些;通风的另外一个要求是能迅速排除房间内部的异味,包括利用门窗、通风井、天井及机械装置通风。另外,一套有利于健康的房子,采光条件也是十分重要的。选购住宅时,其主要房间应有良好的直接采光,并至少有一个主要房间朝向阳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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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买房考虑哪些因素答
买房需要考虑情况如下:1.性价比才是硬道理 有的小区的房子,或由于小区环境好,或因为房型好,超过了周边楼盘的价格,所以价格高出同类地区、同类楼盘一截。然而,这只是物有所值,真正的髙性价比则是“物超所值”。 同在一个地区的不同楼盘,假如价格相等,但离卖场、地铁口、学 校、医院、超市、银行等设施更近的楼盘,就属性价比更高的。所以,选房时宁可牺牲小区人工景观、绿化率或者高楼会所等噱头,也要追求是否适合 ,毕竟房屋**大的功能是居住。2.选择地段要折中 很多人买房时既想总价低、面积大,又想买核心地段,这其实很难实 现。尤其是如今买房,选择地段时一定要懂得“折中主义”。 所谓“折中主义”,就是要放弃那些寸土寸金的核心地段,因为那里的低总价楼盘一般单价都很高。同时也要放弃那些没有多大发展潜力的偏僻地段,那里的房价固然低,但**的空间和速度也同样值得怀疑。折中的结果就是,要用适度超前的眼光来判断,哪个区域正在快速热起来,而现在还不算太繁华,这样的区域才是目前买房的**佳选择。3.关注楼盘实际的赠送面积 不少地段好、配套优的楼盘,价格也相当贵。那么,它们凭什么吸引人们购买呢?答案就是送面积。有些楼盘的赠送面积甚至可以高达30%, 如果按实得面积计算,事实上单价并不很高。所以在挑选楼盘时,不要只看销售面积,还要仔细算算你的房子送了多少面积出来,实际单价到底是多少。然后你就可以知道,这个楼盘到底值不值得购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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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需考虑的因素有:1. 避免中介公司的暗箱操作 。某些中介以个人买房名义现金收购业主房屋,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另外,业主名义上虽已出售了房屋,获得房款,但实际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销售中利用仍为业主名下的房产(尚未过户)从事不法活动,业主仍然拖不了干系。 2. 房屋本身状况 。用于交易的房屋是否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 房屋权属是否存有争议; 房屋是否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 房屋是否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房屋是否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是否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3. 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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