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1、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2、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实践中,还存在一种情况,就是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父母借的,而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于这种情况,法院一般的作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本案中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之主张存在债权的一方可另案起诉。
父母出资给我们小夫妻买的房子,如果离婚这个房子怎么认定?算我的还是她的?
138****7766 | 2013-05-14 16: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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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7429 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规定:1)结婚登记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应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2)结婚登记后,该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注意:以上两种情况,若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从其约定。 2013-05-14 16: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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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明说是给你一个人的,就认定为你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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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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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目前**好的办法是不要诉讼,目前的法律对你不利征求意见稿是未实施的,等待司法解释正式发布和实行!这样,你可以通过你父母在银行等等的取款记录,证明,是由你父母出资的,这样可以视为对你个人的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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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明确规定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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