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是女生,但是我觉得这种行为没什么必要虽然现在都要求有车有房,不过这只是保证生活质量的一种手段毕竟是嫁人不是嫁房子反正我是这么想的也许有人觉得不现实但是毕竟不是还没结婚呢么
全部2个回答 >和女友谈2年,进入谈婚论嫁的时候说到买房,女友必须要写上她的名字才愿意结婚,但是这个这我父母一辈子挣的辛苦钱,大家说真是有必要加上女友的名字吗?
142****7211 | 2013-05-07 15:52:18-
143****1530 话不是这样说,我们的青春连房子都不加我们名字,说什么爱我们。 2013-05-07 15: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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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9493 这个女孩的确有点面皮厚,全款加她名字,想多了~ 2013-05-07 15: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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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330 这个,你愿意你父母估计也不愿意,如果真要加她的名字也让她们加也付一部分,现在男女平等。 2013-05-07 15: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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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849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颁布后,婚前购房的问题比较敏感,现在这类问题较多。是否加未婚妻的名字还是要考虑父母的意愿和你做事的原则。现在有一种做法也是很多的,就是父母买的,就还是父母的名字,只是给你们无偿使用,父母百年后也就是你们的了。
你的这套房产写与不写名字都是比较麻烦的,建议在无法协调的情况下干脆过户给你父母,因为是你父母买的,房产产权就归你父母,父母给你们无偿使用,父母百年以后,这房产就归你们,那时你们生儿育女了,房产归你们家庭共有也是理所当然的。 2013-05-07 15: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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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你是来结婚过日子还是想来分财产的啊?男方父母容易嘛?男女双方父母都是长辈,都要一样平等,女方感觉没有安全感你家也可以出钱买房,谁家有钱谁家出,都是共同的家,还没结婚就要想分财产,这样的女孩不娶也罢,出发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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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被查封的期限通常是三年,但申请人也可以延长三年,虽然法院也可以进行续行查封,但是不会查封一辈子。通常情况下,法院对于查封的房产,如果被执行人需要进行家属的抚养,即便房产被查封之后也不影响使用权,还是可以继续进行居住,但不能进行买卖或者是抵押的情况,而且目前查封也不会贴封条,只是在房屋交易管理中心进行办理查封登记。但是如果是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那么就不能继续进行居住了,不过如果是家庭唯一的普通住宅,是不允许强制执行的。同时法律也有相关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的家属生活所必须的,住宅房屋法院可以进行查封,但是不得进行拍卖或者是抵债的情况。为了避免房屋查封,在购买房屋之前,应当对房屋进行核验,查询房屋的归属权,虽然手续相对比较复杂,但是可以更好的降低购房者的风险,同时在进行返款支付的时候,也尽量选择资金监管的方式来进行支付,这样也会更加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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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钱才能写名字,不掏钱写什么名字,两人还没结婚没有法律上的关系,瞎加什么名字添乱么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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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租房的房东总是合同已到期就要涨价,你从了荷包受损,你不从只有搬家,因为无良房东克扣租房押金什么的,搬家荷包一样受损,搬来搬去哪有幸福感?哪能建立起牢固的邻里关系?哪里能有稳定的工作单位?你的小孩怎么能有稳定的**上学?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哪来的财富的累积?况且家越搬越穷,你会没有什么固定资产,永远不知道你的归属在哪里。你会看着你的同学朋友因为房产的**,固定资产的累积,日子越来越好,因为有这些参考系的存在,你会自卑而不去参加同学会、朋友会,这样你会少了很多你可以受到帮助的社会资源。一句话,不买房得不偿失,房子永远是贵的。即便是大肆宣传的日本房产破灭,你看看现在日本的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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