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跟房子购买的时间和形式有关,具体如下:界定婚前房产的时间点 一是“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即夫妻双方自领取《结婚证》之日可视为“婚前”到“婚后”的时间点,而其他诸如订婚、举行婚礼等时间点都不具备法律上的意义。 二是“购房”时间点,即什么时候开始视为购买房产成功。 考虑到购房的目的性以及购房整个过程的关联性,应当以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为“购房”时间点,签订合同时**能反映“购房”这一行为的性质。 界定婚前房产归属 一、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二、夫妻一方婚前支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三、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四、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同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七、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全部4个回答 >什么样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内一方买的房子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138****8309 | 2013-04-28 16:31:55-
142****4778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归个人所有。也就是说,只有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所取得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购买房屋,但是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房屋,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婚变,房屋所有权归购房人一方,但应当给对方适当经济补偿。 2013-04-28 16: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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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离婚时都会针对财产分割提出各式各样的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起源大多都是因为双方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区分标准不一致所导致的,那今天就来给大家说一说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及各种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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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内赠与的房子是在夫妻结婚之前赠与的,可以视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婚内赠与的房子是在夫妻结婚之后赠与的,则可以视为受赠人的财产,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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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菁英地产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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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自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的一段时间。简单的说,就是在婚姻期内买的房子不管是不是两个人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而且,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状态的持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因此,在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时,一定要强调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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