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交易和产权登记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易手续、缴纳有关税费,并进行产权登记,房地产权证上应当分别标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限制上市交易年限自发放《房地产权证》之日起计算。三、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部分应该按照届时上市成交价格与当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差价向政府补缴收益。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对集资建房项目的预售批准文件,作为办理《房地产他项权证》和《房地产权证》的要件。五、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办理房地产权证时,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根据市住宅发展中心确认的名单办理房地产权证;集资建房项目根据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出具的批准文件办理房地产权证,建设单位违规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权证。政策链接:经济适用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日起10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普通商品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房产证已满五年的长沙经适房能上市交易吗?
134****3301 | 2013-03-29 15:13:14-
133****5445 你去房地产管理局咨询吧应该是补交了钱就可以上市不过你的房子好象还没有5年吧 2013-03-29 15: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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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二手房交易税费收取!详情可到当地房产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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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上市条件:必须满五年才可以上市交易,2008年4月8日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满五年出售的,按合同价的10%缴纳土地收益金。2008年4月8日之后,签订购房合同的,满五年出售的,按照出售价格与原购房价差额的70%缴纳土地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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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程拆迁的对接安置经适房,满5年可直接上市,不需要提供区县住保部门放弃回购的证明,上市交易的,按照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市或区县重点工程被拆迁家庭持有《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购买经适房的,已购房屋满5年上市交易时,按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如重点工程被拆迁家庭在购买对接安置经适房时,没有取得重点工程审核表的,经原房屋拆迁地的区县住建委或房管局出具相关证明后,所购经适房满5年上市交易时,也可按照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重点工程拆迁对接安置经适房屋再上市时,也可不再提供由区县住保部门开具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政府放弃对这类房屋的优先回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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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规划的变化,经常会出现房屋拆迁的情况,而安置房就是政府对拆迁户进行住房方面的安置所修建的房屋。在进行安置房分配时,有些家庭由于人口多,家庭原住房面积大,可以分得好几套房子。当然,安置房和商品房还是有一定区别,许多人关心的是安置房有房产证吗?是否可以转手卖出去等。本期就安置房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整理,供大家参考。 一、安置房能办理房产证吗? 首先要申明的一点是,安置房和其他的房产一样,也是有房产证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理。 二、安置房怎么办房产证?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特别提示: 1、若被拆迁人去逝,需先办理被拆除房屋权属继承手续后,再按上述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2、若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还需提交国家安全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安置房有哪些限制条件? 1、 拆迁安置房大多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2、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执行的不一样,具体应该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执行。 关于安置房有房产证吗?办理房产证的流程以及安置房的限制因素就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相信大家看完后,也有了一个详细的了解。关于安置房各个地方的政策不同,想要购买安置房的朋友们,需要提前了解下当地关于安置房的相关政策,考虑各方面的利弊,来决定是否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