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为国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能随意买卖,而只能在符合上述规定的范围内方可转让。
请问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否可以办理继承手续?
133****9719 | 2013-03-09 10:43:26-
136****3866 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
二是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能作为继承的标的。宅基地使用权由于其特殊性,属于无偿取得,与人身权有密切的联系。法学界因此倾向于该权利属于全体家庭成员所有,并由此引出是否属于可继承的财产权问题。 2013-03-09 11:26:11 -
152****1333 按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所禁止的是向城市居民出售,而继承的发生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
因此,坐落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作为遗产继承时,无论继承人是村民抑或城市居民,只要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就应在可继承的遗产之列,登记机关可以为其办理继承手续。 2013-03-09 10: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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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按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公民在依法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后,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子产权不能分割。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权应当随地面上的房产所有权而转移,由继承者继续使用。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再则,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禁止的是向城市居民出售,而继承的发生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因此,坐落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被作为遗产继承时,无论继承人是村民抑或城市居民,只要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就应在可继承的遗产之列,登记机关可以为其办理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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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土地管理法》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2、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能随意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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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法律规定一户一处宅基地,你父母留下的,即便是房产证遗失了,也是能查到的。现在的土地证应为无效,会被土地管理局撤销。居民户口不能继承农村的宅基地,即便是农村户口也必须是同一村子的户口才行。集体土地是集体组织的,个人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你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证,这只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你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不动产,但不能继承宅基地。再有什么问题可以加我好友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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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能随意买卖,而只能在符合上述规定的范围内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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