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可以买卖的。
全部2个回答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132****4144 | 2013-06-28 18:20:43-
153****5283 我国实行土地的公有制,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为国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因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能随意买卖,而只能在符合上述规定的范围内方可转让。 2013-06-28 18: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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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土地管理法》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2、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能随意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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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不能随意买卖,而只能在符合上述规定的范围内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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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二是宅基地使用权是否能作为继承的标的。宅基地使用权由于其特殊性,属于无偿取得,与人身权有密切的联系。法学界因此倾向于该权利属于全体家庭成员所有,并由此引出是否属于可继承的财产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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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不能买卖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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