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个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税法》),后经多次修订不断完善个税征收条款。《个税法》规定了十一项个人所得,需交个人所得税。目前按照国家规定征收个税的方式共有两种:一是能提供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个人所得税为转让所得收入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乘以税率(20%)。二是未提供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个人所得税按交易价格的1%征收。满五唯一,免征个人所得税。
全部3个回答 >何为“个人所得税”?国五条细则中强调的“个人所得税”究竟会如何征收?
158****3924 | 2013-03-04 1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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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382 蒲健来回答你。比如说我在2008年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100平米,总价价格40万。现在我想买它把它买了,价格85万。在国家没调控“个人所得税”我要交(850000-400000)*1/100=4500元。现在国家调控了“个人所得税”(850000-400000)*20/100=90000元 2013-03-04 17: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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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980 根据国务院“国五条”细则的要求,凡是能查询到原值的,都必须要按查验征收的方式,也就是所谓的差额的20%。 该人士告诉记者,“相关费用”是指转让房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及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费用,就南京市而言,主要是5.6%的营业税。“合理费用”则包括装修费、手续费、公证费等,尤其要说明的是,装修费是有限额标准的,商品房**高可以扣除房屋原值的10%,公有住房、经适房**高可以扣除原值的15%。 2013-03-04 11: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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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5260 南京市税务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计征方式历经多次调整,目前执行的规定是,除了满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两个条件需同时具备)之外,其余房产一律要征收卖房人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通常是按核定征收,也就是售房总价的1%计算。
“好处就不用多说了,卖过房子的都很清楚,主要就是省钱”,该人士称,也有卖房人选择按差额的20%缴纳,因为其房子增值慢,差价部分很少,但是这种情况占总数的0.1%都不到。 2013-03-04 11:08:58 -
152****1178 个人所得税:根据1994年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财产转让所得”应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其中包括房产。 征收方式为,1、查验征收:纳税人能够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原值-契税-相关税费-合理费用)×20% 2、核定征收:纳税人不能提供房屋原值等费用发票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 2013-03-04 11: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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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型过的房屋计算税收的价格不尽相同,就普通住房来说,一般不满五年或非家庭少有住房出售时,我们国家新出台的国五条规定,按房屋差额的20%缴纳,不能核实原房屋原值的按全额的1%缴纳,当然这个征收因各地的不同而有一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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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个人所得税是按收入来收的,具体怎么收,我也不是很清楚,好像是超过一定金额就要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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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个人所得税答
个人所得税,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20%征收,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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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来说是买方和卖方各交各的税,但在实际操作中,卖方通常都是选择净收,而由买方统一缴纳,如果买方要求由卖方缴纳他个人应上缴的部分,那么通常卖方也会在房价中加上这部分费用,所以实际上都是一样的,只是名义不同的区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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