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进一步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全部5个回答 >婚前所购房产,婚后房产加名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可以免税?
131****6468 | 2013-01-29 10: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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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7086 对于婚内房产加名的,有四种税收是免征的。 第一、契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第二、营业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四种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第三、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第四、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无偿受赠房屋在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三种情况下当事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 2013-01-29 10: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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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婚前是一方购买,产权也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也共同出了资。对此种情形下房屋权属的认定应该依据上述所述进行确定,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购买房屋时**好是把两人都登记为产权人,或者就房屋的归属有一个书面的约定。3、婚前继承,婚后分割的房屋,属于夫妻个人所有。4、结婚或婚后,夫妻通过协议的形式约定,婚前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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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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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2.如果协议离婚,则以双方协商的财产分割方法为准。即如果男方女方愿意,一方可以协商拿到所有财产或者一分不拿。3.起诉离婚则由法院判决。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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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就是免收契税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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