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进一步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全部5个回答 >婚前所购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137****9153 | 2013-06-24 17:53:56-
147****1393 虽然婚前是一方购买,产权也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也共同出了资。对此种情形下房屋权属的认定应该依据上述所述进行确定,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购买房屋时**好是把两人都登记为产权人,或者就房屋的归属有一个书面的约定。
3、婚前继承,婚后分割的房屋,属于夫妻个人所有。
4、结婚或婚后,夫妻通过协议的形式约定,婚前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013-06-24 18:02:30 -
137****3422
1、婚前由一方购买,并在结婚之前办理了产权证,该房屋为购买方个人财产;
2、婚前由一方购买,但在结婚之后才办理了产权证,在此情况下有两种情形,第一是,婚前已经支付了全部的款项,只是产权证是结婚后才办理的,房屋应为个人财产;另一种是,婚前以个人名义通过按揭贷款的形式购买,但在结婚之后才办理产权证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此种情形中,有争议的是,在婚前已经支付了大部分的款项,产权证是婚后办理的,婚后只支付了很少部分的款项,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到底如何认定,有争议;具体的归属应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定。 2013-06-24 18: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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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夫妻一方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之后是可以使用夫妻双方的公积金一起共同还贷的,但是限于夫妻的共同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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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婚前个人名下的房产应该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变卖之后所获得的房款只是个人财产形式的一种变化,并不等同于婚姻法十七条中所规定的婚后所得财产,因为根据立法本意,如果婚前财产经过任何处理所得款项都会变视为婚后所得的话,则规定婚前个人财产的意义几乎丧失殆尽,婚前财产将不能再进行任何变动,也不利于社会财产的物尽其用。而至于再以该款项买房的问题,全国立法层面尚未出台统一的法律或者司法解释,但是这浙江省高级人员法院在2016年发布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八条中规定“夫妻一方以其婚前财产全额出资在婚后购置房屋且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的,此为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发生形态上的转化,不影响财产性质,该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作为司法意见的一个参考。司法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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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归女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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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割要分情况进行考量。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相反地,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需根据具体情形而定进行分割。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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