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第二步:银行审核。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怎样申请商品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步骤是怎样的?
147****6272 | 2013-01-25 15:08:37-
158****0167 第一步 贷款咨询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的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第二步 提交申请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第三步 贷款受理、银行初审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第四步 签订合同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第五步 抵押登记、银行复审受托银行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复审。第六步 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通过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2013-01-25 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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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开发商沟通好,说明贷款用公积金(有些开发商不做公积金,嫌放款时间慢)二、签好买卖合同后,约定时间到银行签按揭资料,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已结婚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薄原件结婚证(或者未婚证)收入证明(大于月供款的2.5倍)供款存折复印件公积金卡(有公积金的存款账户也可以)存折流水账单6个月以上(主要看你平时资金款项的进出,要大额款项)三、同意贷款书出来后和业主约定时间到房管局递件四、拿税单—交税—完税后—那受理回执(如果做按揭的话,受理回执由银行派员工过去拿,因为要入押)五、归档—出新房产证—送入银行入押—出押—放款注意:提交的资料签按揭,原件银行只做核对用,不会收取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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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所需要准备的材料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单身的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信息证明原件有效期1个月)4、《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证原件及复印件5、原商业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6、还清商业贷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加盖银行业务专用章7、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二手房的须提供原房屋评估报告原件8、商业贷款购买的房源为商品房的须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经查档后的复印件9、房产有土地证的需提供国有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土地证未下发持土地局出具的土地证办理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七还款方式 一般情况下还款方式为等额本金和等额本息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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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6.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上海公积金中心;上海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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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贷款咨询借款申请人向受托银行进行贷款咨询,受托银行对借款人夫妻双方及卖方夫妻双方进行面谈做好谈话笔录之后,对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受托银行:第二步 提交申请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3、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房产的书面文件,保证所售房产权明晰、交易合法;5、《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需在银行面签);6、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第三步 贷款受理、银行初审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第四步 签订合同贷款初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购房人面签借款(抵押)合同,并填写房产抵押登记等相关贷款资料。第五步 交易过户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办理房屋“两证”交易过户手续。第六步 抵押登记、银行复审由受托银行或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受托银行对借款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复审。第七步 管理中心终审、贷款发放管理中心对受托银行复审通过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由管理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受托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方的存款账户内。注:为缩短贷款发放时限,借款人也可以选择委托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在交易过户后,凭两证及阶段性担保函先行向借款申请人发放贷款,再由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等后期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