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属于部分产权。2、集资建房是某一个单位主持新建房屋,由具备相应资格的职工按房屋建设成本分摊建设费用就叫集资建房。并房子的获取要按职工的综合资格来定。要注意的事即在建设过程中可有知情权,不能将职工的集资挪作它用。(个人集资建房与单位集资建房),个人集资建房成功的很少。
全部3个回答 >集资房、经适房和房改房都有哪些区别,购买这些房屋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137****7930 | 2013-01-15 15:23:28-
136****8795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社会保障住房。 经济性是指住房价格相对市场价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设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标准。 对经济适用房项目,政府免收土地出让金,其他应征收的各项收费减免50%,并对成交价格、购买对象、面积和开发建设单位的利润进行限制。
房改房是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及房管部门将原有的公有住房按照国务院、建设部、省政府有关公有住房改革制度的规定,经过县以上房改部门审批后,将全部或部分产权出售给个人所有的住房(包括集资房)。
这类房产在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前是不具有土地使用权的,所以,房改房上市交易国家强制其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候交纳土地出让金。
“集资房”,是改变住宅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的传统制 2013-01-15 15: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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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集资建房也被称为“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它是一种定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它享受的优惠政策和再出售的限制条件和面向社会的经济适用住房是一样的。不同的地方在于:1.只允许本单位的职工参加集资建房,不能对外销售;2.参加人员按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规定的购买资格条件,由本单位打分排队确定,不用办理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证明;3.参加人员按综合成本出资,不允许有利润,故与面向社会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相比,相对便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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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国务院发文实行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产物,是我国城镇住房由从前的单位分配转化为市场经济的一项过渡政策,现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有住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二,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过渡的形式,它的价格不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而是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三,各地的房改房出售政策也不尽相同。拿北京举例:房改房都有一份原始购房协议,协议明确了是否可以出售的问题。不管是成本价购买,还是标准价购买、优惠价购买的,出售时要向国家补交土地出让金。城六区是15.6元乘以建筑面积,郊区县是12.9元乘以建筑面积。还有的房改房,单位和职工各占一部分房屋份额,出售时要征得单位同意,并支付单位所占房屋份额的出售所得款。四,央产房是特殊的房改房,必须征得当地央产房上市办公室同意才能出售。除了取得央产房上市审批表以外,还需到物业开具物业供暖结清证明才能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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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标准价的产权证只能说明产权人对该房屋拥有部分产权,原产权单位拥有其中部分价值份额,产权人要想上市交易,原产权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2、如果原产权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交易后,售房款在扣除税费后,由产权人和原产权单位按照房屋所有权份额比例进行分成。产权人也可以向原产权单位补齐标准价和成本价的差额,将标准价变成成本价,就可以拥有房屋全部产权。特别注意的是,已经按照标准价出售的公房,原产权单位无权按照原价格收回。3、产权人告知原产权单位是否履行优先购买权而原产权单位不表态,并且在交易管理部门致函敦促后超过10天时限的,视为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职工可直接上市交易。4、对于房改房来说,区别成本价和标准价的不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一般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产权,如上市交易需征得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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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标准价的产权证只能说明产权人对该房屋拥有部分产权,原产权单位拥有其中部分价值份额,产权人要想上市交易,原产权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2、如果原产权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交易后,售房款在扣除税费后,由产权人和原产权单位按照房屋所有权份额比例进行分成。产权人也可以向原产权单位补齐标准价和成本价的差额,将标准价变成成本价,就可以拥有房屋全部产权。特别注意的是,已经按照标准价出售的公房,原产权单位无权按照原价格收回。3、产权人告知原产权单位是否履行优先购买权而原产权单位不表态,并且在交易管理部门致函敦促后超过10天时限的,视为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职工可直接上市交易。4、对于房改房来说,区别成本价和标准价的不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一般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产权,如上市交易需征得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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