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做两个人的名字的。
全部8个回答 >结婚后,婚房的房产证上该写谁的名字?
131****9334 | 2013-01-07 10:55:11-
141****4199 结婚用房中房产证中登记在“准夫妻”名下的法律: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 2013-01-07 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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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1463 写你老婆和你的名字。 2013-01-07 10: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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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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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买房子的钱都是你们家全付的话,当然只写你们家的名字**有保障。如果是儿子领结婚证前可以完成买房交易的话,可以写儿子的。不过**好就写家长的,反正如果只有一个儿子的话,**终房子还是儿子的。但是如果儿子已经领结婚证的情况下,写儿子名字的话,基本上就是分了一半的房子给媳妇了。如果房子只有儿子的名字,无论他领结婚证与否,他也有权利私下去加媳妇的名字进去的。所以,如果儿子没意见的话,房子**好是写家长的,是家长出钱买的话也别去心软啥的,先保障了自己。你也不用担心将来如果想将房子过户给儿子会有多复杂与麻烦。其实只要给点钱地产中介,然后直接与你儿子办个房子的交易买卖,给点过户的费用就搞定了。如果房子是两家人一起出钱买的,或者一方出首期,一方还贷,甚至一起还贷也好。反正是双方一起给钱买的前提下,就写儿子与媳妇的名字吧,公平也公正些,谁也不贪谁的。反正房产证上可以写占有的比率的,谁给钱多就谁多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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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属于该方婚前个人财产;2、婚后共同出资全款或者按揭属于婚后共同财产;3、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子,婚后增加另一方名字的,视为共同财产;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该方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5、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全款并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6、婚前一方出资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部分房产份额属于共同财产;7、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并登记于另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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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房屋后办理房产证时,房产证上具体写谁的名字,需要自行商议决定,想要写上谁的名字,就直接写上谁的名字就可以,但需要注意的是,签订房屋购买合同时,购买合同上写的谁的名字,一般在办理房产证时写的也就是谁的名字,对于写几个人的名字是没有要求和规定的。房产证上写父母的名字能够享受到的好处有:1、如果夫妻双方婚姻破裂,无法继续维系婚姻关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房屋是不可以被分割的,因为房屋的产权是在父母名下。2、有些地区对于购买首套房是有优惠政策的,房屋登记在父母名下,此时本人在购买房屋时就算做首套房,能够享受到优惠政策。3、对于实行限购政策的地区而言,若限购一套住房,此套房登记在父母名下,就可以在规避限购政策后再购买一套住房,然后登记在自己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