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房屋毕竟要满三年才能过户,时间跨度比较长,购买此类房屋的风险与购买普通房屋相比还是会大一些。在购买此类房屋时要注意防范这些方面的法律风险:(一)购房产权证还没有办出来的房屋,要注意核实动迁安置协议,要求动迁安置协议上的被拆迁人和同住人签字。在动迁安置协议上签字的人可能只有被拆迁人,但法定的同住人是拆迁安置房屋的共有人,所以在购买房产证还没出来的房屋时一定要求同住在买卖合同上签字。(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很关键,约定要尽量详细,对付款方式、交房、交易过户、税费承担、户口、抵押、违约等条款要尽量全面,特别是违约条款的设定,要做到既要合法又要能制约对方违约,违约金约定过高法律不予保护,约定过低不能制约对方,所以在违约条款的设置上一定要重视。 动迁房买卖数量不断增加,由于操作过程不规范,导致过户时产生很多问题,**近因交易过户时间缩短到满三年,也产生了很多违约的情况,所以在购买此类房屋时不要太大意,还是要提高风险意识,考虑的情况尽量全面,把可能产生的风险设定在可控的范围内,保证房屋买卖流程有依据,各个环节顺利。在购买房屋涉及大额房款支付时一定要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对交房后产生的专修费、物业费、水电煤有限电视等费用的缴费单尽量保留,以备将来不时之需。 二、动迁房的产权证能直接做成买家的名字吗 动迁安置房屋在没有办理产权证前出售,很多中介与动迁公司伪造动迁安置协议,变更被拆迁人,致使房屋产权直接登记在买家名下,此类买卖存在很大风险,如本案房屋产权证被交易中心依法撤销。撤销房屋产权证一是由于提供了虚假的材料;二是涉案房屋尚未登记在被拆迁人名下,其尚未取得物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没有取得物权的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待定;三是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涉及到产权登记及税费缴纳,在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时,合同权利人不可以直接转入合同权利义务,该规定是为了避免在房屋交易过程中逃避税款行为。
全部5个回答 >购买未满期限的动迁房,要怎样规避风险?
136****0914 | 2012-12-24 15:07:03-
132****7721 做租赁登记。双方不签买卖合同,按市场租金水平签20年租期的租赁合同,并去交易中心做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房子使用居住权交给买房人之前,买房人一次性付清10年的房租。同时,双方签一份协议,对关于双方买卖的事项做细致的约定,在协议中要说明:因为目前不具备交易过户的条件,现就具备交易过户条件时怎么进行交易过户做个安排。等到过了上市期限,再签买卖合同,正常办理房子交易过户,用余下的租赁款冲抵买房款。租赁备案登记的作用是,确定了租客身份,就有了对这个房子的优先购买权,主动权就到了你手上。万一房主再把房子卖给别人,这个身份有利于让法院认定你为优先购买房子的人。解决办法:如果钱款付清,对方不交房,而此时离房子可以上市交易并过户的规定期限还早,不要急于去法院起诉,否则法院会以合同无法履行为由判定合同接触。通常法院从受理民事诉讼请求到结案,简易程序需3个月,普通程序需6个月,由院长审批可以延长3个月,所以**好的办法是离房子上市期限不到3个月时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这样,在案件审理期间,房子变成了可交易房。满足了过户条件,法院则倾向判决合同继续履行。 2012-12-24 15: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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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502 用房主其他房产做抵押。仍然把**款作为借款付给房主,但用房主其他的房产产权到交易中心做抵押。在买房人顺利取得交易房产的产证后,再解除其他房产的抵押。万一将来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法院拍卖房子来获得赔偿。需要小心的是,抵押前必须去交易中心查验这套房子的价值够不够担保付款,足够了再做抵押,万一不够,即使申请强制执行,都没办法补偿你的损失。房主配合买房人过户登记、买房人配合房主解除抵押的义务也要在合同里规定。 2012-12-24 15: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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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7129 用交易房产做抵押。房产不能交易,但房主能用它做抵押。具体方法是,买房人的**款作为借款付给房主,房主用房产作为还款的抵押担保。即使房主将来反悔,不愿过户产权,又不愿意归还买房款,你将来也能获得这套房子的产权。但由于各地的执行尺度不同,要在购买前咨询交易中心,抵押房产是否在限制过户的范围。 2012-12-24 1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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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安置房屋毕竟要满三年才能过户,时间跨度比较长,购买此类房屋的风险与购买普通房屋相比还是会大一些。在购买此类房屋时要注意防范这些方面的法律风险:(一)购房产权证还没有办出来的房屋,要注意核实动迁安置协议,要求动迁安置协议上的被拆迁人和同住人签字。在动迁安置协议上签字的人可能只有被拆迁人,但法定的同住人是拆迁安置房屋的共有人,所以在购买房产证还没出来的房屋时一定要求同住在买卖合同上签字。(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很关键,约定要尽量详细,对付款方式、交房、交易过户、税费承担、户口、抵押、违约等条款要尽量全面,特别是违约条款的设定,要做到既要合法又要能制约对方违约,违约金约定过高法律不予保护,约定过低不能制约对方,所以在违约条款的设置上一定要重视。 动迁房买卖数量不断增加,由于操作过程不规范,导致过户时产生很多问题,**近因交易过户时间缩短到满三年,也产生了很多违约的情况,所以在购买此类房屋时不要太大意,还是要提高风险意识,考虑的情况尽量全面,把可能产生的风险设定在可控的范围内,保证房屋买卖流程有依据,各个环节顺利。在购买房屋涉及大额房款支付时一定要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对交房后产生的专修费、物业费、水电煤有限电视等费用的缴费单尽量保留,以备将来不时之需。 二、动迁房的产权证能直接做成买家的名字吗 动迁安置房屋在没有办理产权证前出售,很多中介与动迁公司伪造动迁安置协议,变更被拆迁人,致使房屋产权直接登记在买家名下,此类买卖存在很大风险,如本案房屋产权证被交易中心依法撤销。撤销房屋产权证一是由于提供了虚假的材料;二是涉案房屋尚未登记在被拆迁人名下,其尚未取得物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没有取得物权的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待定;三是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涉及到产权登记及税费缴纳,在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时,合同权利人不可以直接转入合同权利义务,该规定是为了避免在房屋交易过程中逃避税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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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安置房屋毕竟要满三年才能过户,时间跨度比较长,购买此类房屋的风险与购买普通房屋相比还是会大一些。在购买此类房屋时要注意防范这些方面的法律风险:(一)购房产权证还没有办出来的房屋,要注意核实动迁安置协议,要求动迁安置协议上的被拆迁人和同住人签字。在动迁安置协议上签字的人可能只有被拆迁人,但法定的同住人是拆迁安置房屋的共有人,所以在购买房产证还没出来的房屋时一定要求同住在买卖合同上签字。(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很关键,约定要尽量详细,对付款方式、交房、交易过户、税费承担、户口、抵押、违约等条款要尽量全面,特别是违约条款的设定,要做到既要合法又要能制约对方违约,违约金约定过高法律不予保护,约定过低不能制约对方,所以在违约条款的设置上一定要重视。 动迁房买卖数量不断增加,由于操作过程不规范,导致过户时产生很多问题,**近因交易过户时间缩短到满三年,也产生了很多违约的情况,所以在购买此类房屋时不要太大意,还是要提高风险意识,考虑的情况尽量全面,把可能产生的风险设定在可控的范围内,保证房屋买卖流程有依据,各个环节顺利。在购买房屋涉及大额房款支付时一定要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对交房后产生的专修费、物业费、水电煤有限电视等费用的缴费单尽量保留,以备将来不时之需。 二、动迁房的产权证能直接做成买家的名字吗 动迁安置房屋在没有办理产权证前出售,很多中介与动迁公司伪造动迁安置协议,变更被拆迁人,致使房屋产权直接登记在买家名下,此类买卖存在很大风险,如本案房屋产权证被交易中心依法撤销。撤销房屋产权证一是由于提供了虚假的材料;二是涉案房屋尚未登记在被拆迁人名下,其尚未取得物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没有取得物权的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待定;三是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涉及到产权登记及税费缴纳,在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时,合同权利人不可以直接转入合同权利义务,该规定是为了避免在房屋交易过程中逃避税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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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期限的动迁房主要的风险是不能从一开始避免原房主把一套房子先后卖给多个人。即使买卖双方签了交易合同,也因为房子被限制出售,不能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住房交易备案登记。别不把这个程序当回事,它能依据合同锁定要交易的房子的产权,如果要把房子再卖给下一个人,对方只要去交易中心查验一下产权登记状况,就能知道这套房子正处于交易中。如果不能办理这个登记,一切都无从查起。就算房主没有一房多卖,在上市交易期限未满期间,买卖的任何一方因为房价涨跌而反悔,不愿意配合对方办理过户,另一方就算到法院起诉,也不能保证交易**终达成。法院通常会认定合同有效,但是因为限售,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会倾向于判定这是个无法履行的合同。限售是地方级的行政法令,法院判定以认可限售为前提,诉讼时没有达到交易过户的条件,合同只能解除。永庆房屋行政课课长邱瑞文也提醒,这期间还有可能发生房产被另行抵押的情况,或者房主有其他大额债务,这套房产也可能因为债务问题而被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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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署房产买卖合同,约定在产权可以过户的情况下,支付房款。并约定违约按购买价20%的违约金。 (2)签署借款抵押合同。以卖房人为借款人、买房人为出借人;借款金额为购房价;约定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还款期限为产权可以过户之日,以动迁房作抵押担保。(3)至交易中心办理上述借款的抵押登记。 (4)支付借款(房款),一定是银行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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