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为20%,**高贷款额可达到40万元。想要了解详细信息,快看看详细规定。 早在2015年3月30日,央行、住建部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其中规定: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款比例为30%。 **快实施此项新政的是广西区直公积金中心,从4月24日起执行贷款新政:首套房不论多大,**都是20%。4月30日,北海市也开始执行这项政策。 2015年8月10日,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告,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调至40万元。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桂建金管〔2015〕2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精神,从7月30日起,《北海市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实施办法》及《北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办法》正式施行。 此后,缴存职工购置自有产权住房的,可按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及装修费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调至4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另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赁一套住房的房租。 购置自有产权住房提取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不变,职工可直接向公积金中心业务柜台申请办理。 租房提取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资料及复印件有: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只提供原件); 2、本人身份证明;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4、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单身职工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凭证; 5、按规定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身份证明、婚姻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1、租房提取申请人持证明资料及经单位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当场预受理并对提交的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同时提取申请人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本人及配偶当前是否拥有自有住房;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反馈的查询情况,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取手续; 4、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反馈的查询情况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 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将申请资料退回提取申请人,并告知不予提取的原因。 住房公积金新政对进一步支持住房消费,规范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有积极作用,有利于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功能,提高我市职工居住水平,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考虑到新政操作的不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告知:如果需要了解政策详情,欢迎咨询其信贷管理科。联系电话:3087051,3087053。
武汉公积金的**高提取金额是多少?
143****9543 | 2012-12-15 11:26:28-
148****1120 可以全部提取出来,但是缴存职工销户提取金额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不再办理审核,由职工本人持相关提取要件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 2012-12-15 11: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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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住房公积金除了可以用来买房,也可以提取,可是对于公积金提取额度是怎么样的?公积金提取的限制又是怎样很多网友都有一些疑问。那么在遇到相关问题的时候应该如何解决呢?今天吉屋小编特意来和大家说说这个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问题。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核心(分核心、管理部)或者核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公积金提取额度1.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公积金提取限制1、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2、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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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公积金的,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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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央行在15年9月1日出台降低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比例至20%的政策,但江门早在5月11日就开始实施。江门公积金贷款**高可贷60万,****低两成。跟着小编看看详细的政策规定吧。 5月11日起,江门市就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款比例,购买首套普通住房,**低**款比例为20%,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低**款比例为30%。提高市区住房公积金**高贷款额度,单个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从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两个或以上职工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 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职工在江门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家庭成员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江门市公积金新政放宽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职工在江门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配偶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上限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租住商品住房的,职工申请当月应缴存额低于1000元,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上限为500元;职工申请当月应缴存额高于1000元,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上限为当月应缴存额的50%。 《江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细则》取消了原来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发票的规定。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婚姻关系证明及《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职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缴存地房地产管理部门30天内出具的本人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已婚职工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缴存地房地产管理部门30天内出具的家庭成员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职工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资料齐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即时办理。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的,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醒,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如实申报信息并提供证明材料,若有职工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可以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贷款的资格,还可以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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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每月提取合计转账金额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实际偿还当月贷款本息额(不含组合贷款银行部分贷款本息),提取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应大于还贷提取保底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