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抵押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1.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有经办人或***人的,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人的身份证明;2.《厦门市房地产抵押及他项权登记申请表》; 3.借款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 4.已办理交易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购房缴款凭证。
我已购商品房,并付了首期房价款,请问剩余房款要办理按揭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157****2442 | 2012-12-14 18: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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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有经办人或***人的,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人的身份证明;2.《厦门市房地产抵押及他项权登记申请表》;3.借款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4.已办理交易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5.购房缴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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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有经办人或代理人的,须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2.《郑州市房地产抵押及他项权登记申请表》;3.借款合同及房地产抵押合同;4.已办理交易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5.购房缴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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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给开发商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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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记申请书;2、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3、土地使用权证(核原件留复印件)或市、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合法用地证明(原件);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原件);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6、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7、房屋测绘报告(原件);8、登记机构认为应当补正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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