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征个人所得税《通知》第一条规定,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的资料及办理事项请参阅本栏《个人无尝赠与不动产免阁手续需要提供哪些资料》(2)。二、应征个人所得税税额的计算(一)受赠人的应纳税额除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1 .适用税率。适用税率为20%。2.应税所税额.对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应纳税税额=应税所得额*20%。(二)转让受赠房屋应纳税额的计征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三、应纳税税额的核定(一)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二)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向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
全部3个回答 >无偿受赠房屋在什么情况下不征个人所得税?
155****8159 | 2012-12-14 14: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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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352 个人无偿受赠房屋不征个人所得税的第二种情形是:房屋产权人将其名下房产无偿赠与对他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第三种情形:房屋产权人去世后,依法继承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受赠房产,不征个人所得税。 2012-12-14 14: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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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8957 中国税法对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规定了3种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其中第一种是:房屋产权人将其名下房产无偿赠与他的太太、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012-12-14 14: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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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权人过世,现在需要买卖首先就是,让第一继承人继承(继承过户),这里面就会产生契税和一次评估总共2%。然后就是,让继承人(新的产权人)给你买卖过户,这时候新产权人拿的新房产证发证日期是现在的日期,也就是说房产证就不过五年了,在这里又会比你预期的费用多出了5.5%的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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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满五年,还必须是山东省内唯一住宅,这样才能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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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薪金所得月超过3500元的2、有承包经营所得的3、有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所得的4、有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的5、有利息红利所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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