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销售项目申请购买期限内向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资料。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进行申请资料审查,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评议、公示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区住房保障机构。
全部2个回答 >我们是中心城区的申请人,请问去哪里提交申请资料?
146****0531 | 2012-12-06 17:2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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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8685 符合中心城区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中心城区新增低收入家庭与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申请住房保障受理工作待政府批准后再行实施。 2012-12-06 17: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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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392 一般都是户籍的街道提交申请资料。 2012-12-06 17: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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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你好! 你单位开的户在哪里就在那里,一般是单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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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把你的资料准备好去:长沙市马王堆中路248号2楼政务大厅进行办理。公交:乘坐122、130、131、702、705、809、912、915、317、168路公交车至德政园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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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进行申请资料审查,对申请人的住房、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经评议、公示后提出初审意见,报区住房保障机构。 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的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资料转区民政部门。 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区住房保障机构。 区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机构。 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当自收到资料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书面通知区住房保障机构予以登记,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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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二、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或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8.6平米,购买二套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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