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三)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四)连续或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五)家庭成员已购买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
哪些情况会被取消廉租房资格并停放租赁补贴?
147****7980 | 2012-12-04 16:14:14-
136****6807 肯定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就会取消资格了。 2012-12-04 16: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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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4976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县(区)房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保障资格,收回承租的实物配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二)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建筑面积增加,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本市确定的廉租住 房保障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 (三)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四)将承担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六)无正当理由累计三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及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 (七)取消城镇低保资格的; (八)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明显有失社会公平原则的。 2012-12-04 16: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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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县(区)房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保障资格,收回承租的实物配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一)未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 (二)因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建筑面积增加,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出本市确定的廉租住 房保障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 (三)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四)将承担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 (六)无正当理由累计三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及物业服务相关费用的; (七)取消城镇低保资格的; (八)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明显有失社会公平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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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廉租房政策是一种针对既无力购买商品房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城镇低收入家庭而设计的一种社会保障性的住房政策,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2、廉租房目前的状况:廉租房政策在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上取得了一些成效,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657个城市中,已有512个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总数的77.9%;全国累计有54.7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房政策改善了住房条件。以2006年年底为限,全国累计用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为70.8亿元,仅当年一年就达到23.4亿元,占1999年以来累计筹集资金的1/3。全国人均住房面积从1993年的17.8平方米增加到的28平方米3、廉租房申请的条件:廉租房有特定的供给对象,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廉租房无继承权。以上就是小编给您介绍的关于廉租房有没有产权和政府廉租房政策,在进行租赁房屋的时候需要根据您的情况进行租赁,好查询清楚是不是符合相应的条件才可以,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进行有效的申请,希望上面的一些介绍对您更好的了解廉租房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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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四种情形:不符合廉租保障条件的家庭,家庭收入或资产已超过规定标准,或购买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所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或改变用途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房居住,或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租金的;申请时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骗取廉租房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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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廉租房的承租人被教养房子还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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