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怕 房子没问题 还是你的 !! 仔细看下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全称**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是**高院对现行婚姻法的有效补充。解释指出,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我解释一下哈 像你这个 拿出**证明和你父母的还款证明 如果没还完贷款 按新婚姻法这 就是你的房子 判给你跟她没关系 也不用补偿。问题是你还完贷款了 还 加了名字了 这就是共同财产 就得分割,不过按照上面那些证明 也是房子归你 你给她钱 。(按照新修订的物权法 分割按照出资比例,你的**和还款证明在银行轻松拿到,证明是你全资的 。结果就是房子还是你的 ,你也不用给她钱!!!!)新婚姻法说谁**归谁那是说的 没还完贷款的 ,因为没还完就不能加名字
全部2个回答 >婚前男方父母购房女方要求加名,可否公证若离婚,房子归男方?
147****0003 | 2012-11-26 16:12:48-
148****0162 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情况的话,在发生纠纷时,法院会考虑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作为判案时的重要参考 2012-11-26 16: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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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如你说的是“男方父母买的房子给男方结婚用”,那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分割。如果是男方婚前父母给的,但不是为结婚用,属婚前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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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律师,但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1\公正的协议就产生法律效力,2\离婚再复婚(在法律层面都应属再婚,只不过这次是与原来的前妻结婚),那生效的协议应属婚前财产或赠与行为吧3\建议:为了生活的更和谐,应重新公正为双方共有财产至于费用,我觉得一样的交费,公证一次交费一次,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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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则协议没有生效,男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则协议生效了,男方可以在离婚一年内起诉,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胁迫和欺诈情形,则法院会驳回起诉; 3、法律依据: 1)《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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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按揭买方,房子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没有还完贷款,不能在房产证上加别人的名字的。三个方案给你参考:1. 提前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就能办理房产证变更名字。 2. 征得男方同意,双方去公证处,签定一个赠与协议,将房产的产权分一部分赠给女方,然后将赠与协议进行公证。这样,即使不能加名,将来即使离婚,也可以依据协议要求部分的产权,可以转为现金。 3. 婚后共同还贷,即使将来离婚,婚姻法规定,房子判给男方,女方能得到还贷部分及利息,还有房产增值部分的房款。这样,即使不能加名,作为女方也不是非常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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