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子能拿出他出大部分钱买房的证明,房子属于同共财产。
全部3个回答 >婚前跟老公一起买房,我给了部分**,但是刷卡时签的名字是男方的名字,房产证上也只有男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假如以后离婚,这房子,女方有份吗?
137****1417 | 2012-11-26 11: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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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461 如果对方不承认你出了**款,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证明你的出资情况。使用你的银行卡付账本身可以作为出资证明,不过是老公签字,你们的情形比较纠结,建议详细咨询当地律师 2012-11-26 11: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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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夫妻财产的开始是在结婚以后才有效,如房产证写的是他父亲,那不可能是你们的;如果写的是他,那么要看办证时间,如果办证时间在结婚证办领以后,那么他的财产便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前就买的房子,那么是他未结婚前就拥有的,是他个人财产。至于那8万,你可以和他协商,让他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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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房产证名字无关,结婚后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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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你老公在取得**的时候他的父母没有明确说明是给谁的,那么这个房屋应当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法律规定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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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应当归你所有,但你应当对补偿对方“共同还贷及共同还贷相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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