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能交付房屋的原因往往很复杂,导致业主手足无措,不知道该怎么做,如发生该情形建议业主一定要想办法搞清楚开发商不能交付房屋的真正原因,不能听开发商或者售楼人员的一面之词,针对真实性的原因采取一些相关的应对措施。(一)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施工迟延、相关政府手续办理迟延、市政配套迟延等导致的房屋交付逾期。这种情况下,业主完全可以选择等待,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承担延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这里提醒业主,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能弥补的经济损失(以房屋的正常市场租金作为参照),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的经济损失。(二)非正常延期交付的处理:非正常延期交付主要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相关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如不幸发生上述情况,建议业主立即退房,如开发商负债已经超过其资产,业主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开发商破产,以**大限度的保护业主的利益!可见延期交房除了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全部5个回答 >购房合同上面的内容与开发商承诺不符合,我应该怎么维护自身利益?
138****3641 | 2012-11-13 16:51:27-
137****4172 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吧 2012-11-13 16: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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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8428 买房前看清买房流程,购房者要了解签订购房合同的正规流程:双方对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并确认检查网上合同的内容是否与协商的结果一致;
进行草拟合同的打印,买卖双方对打印出的草拟合同再次进行确认,如存在异议仍可进行网上修改;经确认无误后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签字盖章后的合同须网上提交,进行合同备案登记,一旦提交将视为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备案登记通过后系统即生成备案登记号,合同须再次打印,合同内页右上角将随机打印生成备案登记号。 2012-11-13 16: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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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围墙,绿化都没有搞好能交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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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认命咯。根据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实测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业主可要求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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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十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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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白热化,谁的楼盘卖的**好,自然是有实力的开发商,万一中小开发商由于资金问题破产买的房子,已经买的房子,应该怎么处理呢?小编将分两种为大家解答。 一、房子已完工 如果房子已经完工并入住,那么房企破产对购房者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购房者**重要的是按期还贷,并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即可。 二、房子未完工 房子未完工的,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住房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问题。 在期房贷款中,购房时房子尚未完工,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子完工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支付了**,并以银行贷款付清了余款),购房人可以委托开发商向当地房管部门申领房产证并取得所有权。之后房企的破产对房屋的权利归属也不会产生影响,购房人仅需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并以房屋为担保即可。 2、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第一,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的,所购房屋被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购房人可以要求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房屋登记。 第二,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的,房地产企业尚未转移所有权,双方均未履行完毕合同,破产管理人即有权决定是解除合同还是接受价款并转移房屋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