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房是否违约需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逾期交房。下列情况就不算违约:(一)自然现象。如果遇到开发商不能够预见,而且无法解决和控制的对施工造成影响,导致延期施工的自然现象,例如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开发商是可以免责的。但如果该自然现象是本地区通常的气象表现形式如北方的极寒天气,则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因为开发商根椐当地的自然条件,合理安排工期,在签定合同时合理预见,确保在约定的期限内依法交付房屋。(二)政府行为。政府行为如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作出的,应认定为不可抗力,如建设过程中发现文物遗址,政府规划变更、迎接重大社会活动导致停工等开发商不可控制的原因,应依公平责任原则,不需要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但是如果政府行为如是基于第三人的过错做出的,如开发商违反规划超建、改变容积率等政府部门责令其改正的期间,则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违约方的责任。除上述情况外,开发商的逾期交房行为一般都会被认定为违约。
哪些情况算开发商逾期交房?
138****1943 | 2012-11-08 16:02:14-
145****8272 按照合同时间没有交房就是预期交房啊 2012-11-08 16: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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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9862 《**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012-11-08 1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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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纠纷,其中逾期交房引发的纠纷就是其中一种。如果卖家逾期交房,就会耽误买家的入住,会给买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可能会耽误买家子女的入学等,所以逾期交房的问题需要重视。那么,什么是逾期交房?逾期交房而产生的违约金该如何计算?买家应该如何应对?一、什么是逾期交房?逾期交房是指卖家没有在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买家入住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可见,逾期交房会给买卖双方都带来不好的影响,因此需要谨慎对待。二、逾期交房产生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按照约定执行一般买卖合同中都会对逾期违约金的数额计算方法和支付条件作出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标准,则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支付违约金。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违约金以“每日为已交房价款万分之几”的标准计算,则已付房款包括**和贷款两部分,而不是仅指**。2按照法定执行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如果卖家觉得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并且请求减少的话,那就应当以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为标准适当减少。如果买家觉得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并且请求增加的话,那就应当以违约实际造成的损失来确定违约数额。三、如果遇见逾期交房的情况,买家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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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于政府行为引起的逾期交房。首先,政府行为如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作出的,应认定为不可抗力。其次政府规划调整,则应考虑为情事变更因素,这些因素开发商不可控,应依公平责任原则,允许开发商进行合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但是政府行为如是基于第三人的过错做出的,如开发商违反规划超建、改变容积率等政府部门责令其改正的期间,则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二)因自然现象引起的逾期交房。如果开发商辩称,由于暴风雪、大雨、洪水等原因,导致施工不能正常进行,此时,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1、出卖人是否能够或者应当预见,如果该自然现象是本地区通常的气象表现形式,则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因为开发商根椐当地的自然条件,合理安排工期,在签定合同时合理预见,确保在约定的期限内依法交付房屋。如是自然现象确属异常天气,应认定为不可抗力。 2、出卖人是否能够或应该能够解决。如果该自然现象是开发商不能解决的,就应该认定为不可抗力;如果自然现象是开发商可以解决的,例如从来不下雪的地方下雪了,但是降雪量在其他地方不会造成影响,因此是属于可以解决的,就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 3、该自然现象是否足以导致延期施工,自然现象与延期施工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结合施工日志、气象资料等综合分析该自然原因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进行认定。 (三)拆迁不畅等社会事件。开发商经常辩称由于“钉子户”导致拆迁不能如期进行进而逾期交房。我们认为,如果是开发商原因引起的拆迁不畅,就不能构成不可抗力。虽然强制拆迁属于政府或法院的职务行为,开发商无法控制,但对于拆迁安置问题与房屋交付属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应免除其违约责任。 (四)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我们认为,开发商不应当以自己或第三人的过错或过失行为来抗辩违约责任,此种情况导致工程延期竣工交付,不应当免除逾期责任。 **后还要提醒购房者注意,如果出现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和《合同》里约定开发商可以免责的原因,而开发商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告知购房者,或者开发商延期交房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同样要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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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找律师和开发商协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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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从2012年1.1日起开始算到4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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