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二、消费者应该如何接收开发商交付的房屋?1、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想要有效的规避房屋交接过程中的风险,首先要在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接的程序。结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一条“交接”条款,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买受人书面签收“收到入住通知书”→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到条”→出卖人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房面积测量结果及依据等相关文件→买受人现场验房并在《业主入伙验房单》上签字→在开发商提供的《入伙凭证》上签字→结清房款和办理房产证的相关费用→签署《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等文件,完成房屋交接手续。2、简而言之,消费者要尽可能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与开发商明确验房的具体程序,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以合同为依据,首先审查开发商提供的交接文件是否齐备,然后现场验房,无误后方才签订《入伙凭证》并清款,**后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等文件。
全部3个回答 >在按揭购房的过程中,开发商享有哪些权利?
157****5419 | 2012-11-08 11: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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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675 开发商有以下主要权利:⑴有权督促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如期支付贷款本息;⑵有权直接取得贷款银行向购房人发放的按揭款;⑶在代未如期还款的购房人清偿其尚欠的全部贷款本息后,即取得贷款人对购房人享有的包括抵押权在内的全部权益,有权依法处置抵押房产。 2012-11-08 1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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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的权利主要有:⑴有权了解、咨询、知悉按揭贷款的有关事项;⑵有权要求贷款银行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发放贷款; ⑶借款清偿前后,均有权占有、使用所购房产; ⑷征得贷款银行同意后,有权将抵押房产出租、转让赠与或以其他方 式处分;⑸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被撤销导致贷款目的无法实现时,有权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⑹结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有权要求贷款银行返还《房地产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并办理抵押登记涂销手续; ⑺有权向贷款银行追讨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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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过程中开发商哪些行为是欺诈行为呢?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 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出现以上几种情况的,购房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要求开发商双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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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首先要有明确的规划和设计方案,做好预算。②开发商需要亲自审核在开发过程中关键文件和合同。③与拟定起草的人进行充分交流的,拟定合同。④开发商在房地产开发时间,合同上所陈列出来的内容要绝对履行要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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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不想买了的。老婆说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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