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二、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或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8.6平米,购买二套住房的。
我想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到何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42****1770 | 2012-11-06 16:05:49-
154****7644 申请人可根据所购住房的座落位置到以下地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南管理处:山东路2号乙 电话: 83899503 李沧管理处:京口路47号百通大厦7-8楼 电话:68698117崂山管理处:香港东路268号 电话:88978601 黄岛管理处:开发区长江东路313号世纪悦海大厦 电话:86894326 城阳管理处:正阳路205号B座6楼 电话: 87757653 即墨管理处:安居小区6号楼甲 电话:88576881 胶南管理处:珠海东路163号光大商务中心3楼 电话:85173285 胶州管理处:湖州路240号 电话:87224097 平度管理处:红旗路23号鼎峰-金融大厦6层 电话88338377 莱西管理处:黄海中路8号莱西宾馆3号楼 电话:88485490 2012-11-06 16: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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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营贷款申请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时足额缴存12个月以上;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3、有合法的购、建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房产证、契税发票等; 4、已交足不低于全部房价20%的**款; 5、有贷款人认可的担保措施如抵押、质押、保证等;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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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提供的资料:(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两份;(2)借款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单身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两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表);(4)商品房买卖合同书(**购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两份;(5)借款人**购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两份;.(6)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供表)(7)借款人及配偶一寸照片各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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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须具备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在资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册在编职工,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在当中未发生过支取的。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有所购房屋总价款30%以上的自有资金。五、具有资金管理中心和委托贷款行认可的抵押物或质物,或有合法的、具有资格的担保中介机构的担保。六、夫妻双方任一方未贷有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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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管理制度规定了购买保障住房的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七)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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