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继承母亲的份额
全部3个回答 >曾经被寄养在姑父家里,父母都在外面打工,现已经回到爸妈身边,他们名下有三套房产想分给我们三个兄弟,请问寄养的孩子有房产继承权吗?
142****0756 | 2012-11-05 18: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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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238 《继承法》规定:自然人可以基于以下三种原因而取得继承权:因婚姻关系而取得;因血缘关系而取得;因抚养、赡养关系而取得。 足以改变亲子法律关系的,是收养而非寄养。收养关系成立,使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关系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被收养人不再有权利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当然《继承法》也做了除外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有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2012-11-05 18: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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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443 是一样的有继承权的。 2012-11-05 18: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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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予过户 费用为报税价(即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公证费3%,过户税费3%)。但赠予过户后,如果以后要转让房产,单一项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 2、买卖过户 直接转让房产给妻子。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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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多数的城市所执行的限购政策,即便是本市户籍的家庭,也最多只能购买两套住房,名下已经有三套房,就不能够再次贷款买房,除非是在一些不限购的城市购买,否则的话,再次申请住房按揭贷款,银行是可以拒贷的。就当前主流的贷款形式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像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能够购买两套住房,在有一些城市的商业贷款是可以购买第3套住房的,像是名下已经有两套商业贷款的记录,已经还清,并且房屋已经出售,再次购买住房的时候会被认为是第3套住房,因为现在的认定标准是既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虽然名下没有房子,但有过房屋抵押贷款申请的记录,也会计算在内。如果自己的经济能力比较强,想要购买第3套住房,可以考虑全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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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明他是你寄养出去,你介之间不是父子关系或母子关系就可以不继承,外人也可以继承,只要你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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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父亲名下的那一半产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父母 子女 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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