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只能做楼盘的展示,而不能有任何实质性的销售行为,因此,以上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随时要回已交付的款项,而不用承担人违约责任。
去看房开发商在售楼时让交诚意金、定金、预收款,这样合法吗?
144****3377 | 2012-10-30 15:16:12-
147****7410 在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只能做楼盘的展示,而不能有任何实质性的销售行为,因此,以上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随时要回已交付的款项,而不用承担人违约责任。 2012-10-30 15: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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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不算是发票,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才是发票。当房产交易完全后,将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换成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再办理房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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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签订这笔钱的时候怎么说的,有书面证明吗?看清条款,如果有相关规定,那就是拿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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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 我估计您要费点劲了 开发商卖房就是资金周转 就算没有丢失单据的情况下 退单都比较麻烦 建议您提前和开发商交流 找一找当时为您选房的置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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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丢失怎么办?第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你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你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第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你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二、购房合同和房款收据丢了有什么补救方法?除了上面的方法外,你也可以采取以下办法: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其次,倘若不幸与无诚信的开发商遭遇,你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在此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随身携带合同和房款收据凭证原件,以防万一丢失。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办。这样如果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证明,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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