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的做法是,凡在合同上签名盖章的,以及要使用该合同办相关事的(例如个人房贷、合同登记、房产登记、公证处)各方,都应有一份合同原件。作为购房人,理应手里永远保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再则,当下大多数地方是实行网签合同。所以在制作合同时,很容易做足够份数的合同。即便一时疏忽少做了几份,也容易补上——开发商打印合同后双方签字盖章就完了。没有技术难处。另外,有人认为拿到了产权证,购房合同就没用了。这是个短视的想法。眼下用不着不意味着永远用不着。至少在上海卖出房屋时,税务机关要求卖出方提供当初购房时的原合同、契税单、发票(要求提供其中的两样原件)。若你少了两样,怎办?还如,有的单位给个人发购房补贴,也要先查验购房合同原件的。我们的经验做法是,预售合同一式6份(买卖双方、银行、合同预告登记、交契税、产权登记各一),出售合同一式5份。要办公证,还再加一份。出售合同少了预告登记,可以比预售少一本。
全部3个回答 >我于04年已开始在本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近日在东莞定下了一商品房打算自住,已交订金,未交**。因为这是第一次买房,很多事情都不懂,我想问一下,是不是要先自已付**,才可以拿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然后才可以提取现在公积金存折上的钱?还有我想申请公积贷款,因我是一个人缴存的,是否**高能贷46万?
146****1628 | 2012-10-12 11: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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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7238 一、提取方面:根据你的描述,你应该属于通过贷款方式来购买住房的,此类情况必须在取得银行贷款合同、并开始偿还贷款之后方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而不是你所说的取得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业务一般备齐资料即刻审批,如资料齐全马上可以通过。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额度为46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高额度为66万元。 2012-10-12 11: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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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肯定的,异地买房当然可以提取缴存公积金,而且与购买本地住房的市民享受同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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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将与你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拿到当地房产局做登记备案,一个房屋只能做一个备案,现在你购买的房屋显示备案人就是你了,这样开发商就无法就你购买的房屋一房二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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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指开发企业在房屋预售合同签订后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的登记备案手续;而商品房预告登记是买卖双方为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按照约定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两者的不同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法律性质不同。预告登记是由《物权法》规定的一种不动产登记制度,属于民事制度。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由《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行政管理措施,属于行政管理制度。目的不同。预告登记制度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将来能够实现物权;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在行政上对预购人具有保护功能,有助于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登记方法不同。预告登记必须是在双方有预告登记的约定之后才能申请,原则上必须由双方共同申请,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是一种只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强制性制度。适用范围不同。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比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适用范围广,在房屋的买卖、抵押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中都可以进行预告登记。但是,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制度只适用于商品房预售。登记部门不同。预告登记的主体机关是唯一的,即房屋登记机构。而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的主体管理机构法律赋予了当地人民政府。它可以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也可以委托给房屋登记机构,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9 14 评论 分享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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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备案很重要,但具体怎么操作,还得请教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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