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可以只提前结清商业贷款,而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您将商业贷款结清后,可以提供借款合同原件、提前还款凭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单位经办人,按照提前还贷的方式提取一次;如此提取过后,不可再按还贷方式申请提取。只有在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期间,可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偿还住房贷款的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印章的住房贷款还款明细)、身份证复印件,交由单位的经办人办理提取手续,每年**多提取两次,每年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合计还款额。
目前我是30年商贷和公积金组合贷款。请问我可不可以提前结清商业贷款,而保留公积金贷款?另外,由于我目前的公积金缴存额大于目前的公积金每月还款额,请问我能不能缩短公积金贷款期限增加每月还款额?如果可以的话,在 贷款期间,我能做几次贷款期限变更?有没有这个限制?谢谢!
156****4633 | 2012-10-08 15: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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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2161 组合贷款可以选择提前结清商业贷款,而保留继续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在还款期间可以根据偿贷能力的变化,申请缩短贷款期限。前提是借款人应正常还款一年以上,信誉良好,无不良还款记录,申请时点无逾期还款且同意抵押物抵押期限不做变更。若你的组合贷款未结清商业贷款,申请期限变更,应征得组合贷款银行的同意,且变更期限应保持一致。没有贷款期限变更的次数限制,但要根据你申请变更时实际的偿贷能力进行审核。 2012-10-08 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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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795 好像是可以的,我同事上个月才还完组合公积金的商业贷款,留下了公积金的贷款,具体你可以去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和办理的。 2012-10-08 15: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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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例:你每月公积金有1600元,商贷每月还款是1500元,你就只能提取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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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贷款政策,您尚不能办理缩短贷款年限或变更月还款额的业务,但您可以通过办理提前还款来偿还贷款本息。如果是在建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余额冲贷业务,将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贷款,减少月还款额,减轻还款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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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到银行问问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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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这种是属于组合贷款,如下: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提供的资料如下: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公积金缴存证明(已婚提供夫妻双方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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