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是说哪里的廉租房呢?**好到附近的中介咨询下。
全部8个回答 >我在报刊上看到有廉租房住户参加经适房认购.请问:廉租房住户认购经适房直接可以认购吗?还需要办理其它手续吗?
135****2392 | 2012-09-29 10:22:20-
136****9852 廉租户是可以申请经适房的。但是也要符合申请条件才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要经过 以下程序:领表-申请-初审和公示-复审-批准和公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轮候-配售通知-选房后购房。 2012-09-29 10: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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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区别 经济适用房是自己的产权 廉租房是**出房租的只有使用权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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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续申请经济适用房,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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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持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区房管局(申请人户口在马尾区的向马尾区建设局)申请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登记手续,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如实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备齐所需材料,向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收入和住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向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证明)手续后,报区房管局审核后,由区房管局上报市房管局复核。对申请人住房情况的核实由市房地产档案馆出具证明;市房管局按照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和评分后,在相关网站上公示15天;市房管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进度和申请人的评分情况,按批次批准购房申请,对经批准的同一批次申请人,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申请人持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和选房顺序号,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办理选房和购房手续。 按得分确定批准顺序 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由市房管局按照申请人家庭的现住房面积、落户时间以及困难情况等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确定申购批准顺序。所需提交的材料《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其他资料根据相关部门的需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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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需提交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和婚姻证明原件;2.《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3.廉租住房选房结果证明;4.已退(未领)租金补贴证明;5.对于生活无法自理或患有精神残疾的廉租住户,监护人需要同时提交履行监护责任的承诺书。(二)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三)交纳相关费用;(四)领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五)领取钥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