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调往外地工作,且户口随之迁出长沙市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办理提取销户。须提供的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调令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迁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湖南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原单位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4、阳光住房公积金卡。
我是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我老公是省直公积金。我家的房子是用我老公的省直公积金贷款的。请问:我能否用我的长沙市公积金对冲还贷省直公积金的房贷?有哪位大虾可以指导一下??!
148****6684 | 2012-09-25 19: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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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144 做不了的,不可以。一个是省直公积金,一个市公积金,做不了。 2012-09-25 19: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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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9294 这个不会很清楚,应该不行的,建议你咨询一下公积金中心。 2012-09-25 19: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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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的二手房政策是单笔贷款**高额度 40万 贷款期限 30年 房龄+贷款年限的**大值 30年 借款人年龄+贷款年限**大值 60年 贷款类型 浮动 贷款利率 第二套住宅5至30年(含30年):4.95%第二套住宅3至5年(含5年):4.4%第二套住宅2年至3年(含3年):4.4%第二套住宅1至2年(含2年):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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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女士,在一家国有企业上班,今年刚满44岁,为普通员工,请问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长可贷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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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还不可以,就好比外省的公积金、同样也不能在长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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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办银行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移交的资料后,进行复审,审批同意后通知借款人携带私章、现金到银行具体办理如下借款手续: 1.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2.交纳公证费、保险费、代办《所有权证》和《他项权证》的工本费和手续费,并办理合同公证,房屋保险手续; 3.借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存款帐户。(五)经办银行将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材料移交房产中介公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六)经办银行在收到房产中介公司提供的抵押登记证明后,即将借款款项在规定时间内以借款人的名义划入售房单位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帐户,并通知借款人前来领取公证书(合同),然后去售房单位领取钥匙;(七)借款人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后,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注销登记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经办银行将收押的有关抵押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退还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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