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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住房公积金新政:助推购房首付款支付!

来源:吉屋   2024-01-25 14:11:32

洛阳住房公积金新政: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助力洛阳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最近,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项新政策,旨在支持购房者通过提取公积金来支付购房首付款。这一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助力洛阳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同时也是为了支持购房者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需求,减轻他们在购房过程中的经济压力。

明确条件,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根据通知的规定,购房者必须符合一些条件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首先,购房者必须是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其次,购房者所购买的住房必须位于洛阳市的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以及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并且是新建的预售商品住房。此外,购房者所购的预售新建商品住房必须是其家庭名下的首套住房或第二套住房。最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同意购房者采用提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并已将相关预售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信息报备给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监管银行必须在管理中心的合作银行范围内。

注意事项,购房者需亲自办理并遵守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购房者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时必须亲自办理,不允许他人代办。另外,如果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仍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为他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了自然人担保且该贷款尚未结清,或者购房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冻结,都将无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对于因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而被限制提取金额的购房者,必须一次性提交申请,总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且不得超过房屋总价款和当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新政策将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购房资金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应对购房首付款的压力,同时也有助于促进洛阳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购房者应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亲自办理手续,并确保符合条件,以充分利用这一政策带来的购房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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