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怎么才能申请到贷款?
公积金贷款是非常划算的一种贷款买房方式,只要符合购房地公积金贷款要求,基本上都能申请。那么,昆明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昆明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
一、借款人:借款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必须是购房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二、存缴时间:借款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按期、足额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手续,并在贷款申请时开立六个月(含),且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借款人户籍在昆明并于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缴纳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费证明。
三、信用记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相关人员信用报告记录超过以下规定者,不予办理:
1、有连续六次以上(含六次)个人贷款还款不良记录的;
2、信用卡还款最低次数不能连续达到六次(含六次)的;
3、对个人贷款违约记录、信用卡未支付还款限额累计累计达到十次(含十次)的,贷记及卡记合并计算;
4、贷款到期之后,逾期一年以上不还,不能如期偿还。
四、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按照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记录的个人住房贷款笔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中贷款次数及借款人提交的家庭住房实有套数诚信保证书认定。
五、首付款比例:对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宅的,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宅的(含原有一套住房贷款已结清),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六、注意事项:已申请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目前不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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