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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2025年起执行

来源:吉屋   2024-12-30 15:31:00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了2025年1月1日起购买新建商品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操作规定。根据规定,缴存人家庭(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市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可申请提取缴存人本人及其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根据规定,办理提取支付购房首付款的缴存人家庭,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首付款金额;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合计不超过所购房屋总金额。

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已经住房登记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首付款税务发票原件,婚姻证明材料,申请人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书》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授权委托书》,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办理程序方面,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申请,工作人员将查询相关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情况,并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携带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查询单》,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出具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书》。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人将相关材料带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核实资料后将提取金额打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其他规定方面,申请人因账户司法冻结、限制使用等原因导致首付款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并产生合同纠纷的,由交易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自行解决。申请人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人员采取隐瞒或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将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条例规定严格处理。

以上是湖州市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具体操作规定和政策解答。该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多的购房资金支持,减轻了购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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