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湖州市新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缓解购房压力

来源:吉屋   2024-12-30 15:42:00

一、使用范围

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家庭(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湖州市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二、提取额度

申请人可以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如果申请人同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金额。

三、提取证明材料

申请人需要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首付款税务发票原件,婚姻证明材料,以及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书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

四、办理程序

申请人需要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申请,工作人员将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查询单。申请人在办理申请后需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委托代办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授权委托书。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公积金中心核实资料后,将提取的金额直接打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房合同关系未签订、被撤销、被解除或无效后,申请人需及时告知公积金中心终止申请。

五、其他规定

如果申请人因账户冻结或限制使用等原因未能及时支付首付款并产生合同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解决。如果申请人或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将受到相关法规的严格处理。其他事项按照《湖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以上是湖州市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具体操作规定,旨在缓解购房压力,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

  • 湖州市
  • 住房公积金
  • 首付款
  • 购房压力
  • 操作规定
湖州在售楼盘
湖州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