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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五大误区,你了解吗?

2024-10-24 02:02

一、房子抵押后仍然是自己的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五大误区,你了解吗?

很多人错误地认为,房子抵押给银行后就不再是自己的了。实际上,借款人将房子抵押给银行后,仍然保有使用权。而且,一旦贷款全部还清并解除抵押,房子依然归借款人所有。即使发生偿还不上贷款的情况,银行也需要一定时间的催收和拍卖程序,借款人不会立即失去房子。

二、可以抵押他人名下的房屋

在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并不一定只能用自己名下的房屋作抵押。根据贷款机构的规定,借款人可以用他人名下的房屋作抵押,但必须获得对方的同意,并需要对方出具同意抵押承诺书,否则抵押将无效。因此,即使没有自己名下的房产,只要征得房屋所有人的同意,借款人也可以用他人名下的房产申请贷款。

三、并非所有上市交易的房子都能办理贷款

并非所有上市交易的房子都能办理抵押贷款。不同银行对抵押房屋的要求不同,特别是对房子所处地段和户型等有不同的偏好。一般来说,市中心位置的房屋更受青睐;有些银行不接受商铺、办公楼等非普通住宅作为抵押物。因此,即使房子能够上市交易,也不一定能办理贷款。

四、并非所有房产都能作抵押贷款

并非所有房产都能作抵押申请贷款。作为抵押的房产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房龄在20年内、面积大于50平米、有较强的变现能力等。房屋抵押贷款额度一般为房屋评估值的70%。此外,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借款人的年龄也会影响贷款的审批。

五、房产评估价高并不一定有利

许多借款人认为房产评估价越高,获得的贷款额度就越大。因此,他们会要求评估公司将房产评估值做高。然而,如果房产评估价明显高于实际价值,银行会视为骗贷行为,并拒绝放贷。因此,房产评估价高并不一定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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