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漳州此地出台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从全国、全市、到区县!

来源:吉屋网   2023-04-10 09:41:12

关于二手房“带押过户”的工作方案

云自然资综[2023]63号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加有效促进二手房与一手房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根据《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二手房“带押过户”的工作方案》(漳不动产[2022]21号)。现结合云霄县实际,制定云霄县二手房“带押过户”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指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于卖方尚未还清贷款、抵押尚未解除,同时买方需使用贷款购房的情况,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并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批同意后,无需提前还清卖方原贷款,即可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买房申请新贷款并设立新的抵押权登记,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


二、实施范围

云霄县域二手房


三、实施的登记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带押过户)


四、具体要求

(一)业务流程


由银行同意出具《抵押权人同意(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函》,买卖双方备齐过户有关材料,三方(四方)共同到不动产“一窗受理”窗口办理交易过户、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等手续。

(二)收件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 抵押权人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6. 不动产(存量房)买卖合同

7. 新主债权合同、新抵押合同(需办理二手房抵押贷款业务(买方)的提供)

8. 不动产登记证明(需办理抵押权注销(卖方)的提供)

9. 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

10. 土地增值税缴纳凭证和涉税联系单

11. 抵押权消灭材料(需办理抵押权注销(卖方)的提供)


五、工作要求


(一)联合各金融机构及住建部门,积极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结合实际制定操作规程或业务指南,提高登记效率。

(二)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提升二手房“带押过户”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切实提高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


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04月04日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来源:云霄县自然资源局 云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相关资讯1:二手房的春天来了!漳州5部门鼓励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

带押过户公积金(组合)贷款实施细则同步出炉


为进一步激活二手房市场,推动二手房市场与一手房市场联动,更加有效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市住建局组织专班调查研究,深入解读民法典关于抵押状态下物权转移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出符合我市市场环境的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模式。


2022年12月8日

漳州市住建局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

《关于鼓励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的指导意见》

(漳建房〔2022〕39号)

正式颁布实施


图片


在传统交易模式下,抵押在银行的二手房必须先由抵押人偿清贷款,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后方可上市交易。此举保护了抵押银行的他项权利,却给二手房交易造成极大的困扰,催生了过桥资金、担保等衍生业务,既增加交易环节,又提高交易成本,且延长交易时间,极大地阻碍了二手房市场的健康发展。直到民法典出台后,其中涉及抵押权的有关规定,为扫清障碍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

指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于卖方尚未还清贷款、抵押尚未解除的情况,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并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批同意后,无需提前还清原卖方贷款,即可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买方申请新贷款并设立新的抵押权登记,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而买方的购房贷款先行用于偿清卖方剩余抵押贷款,并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后,再将剩余部分拨付给卖方。此举一方面避免买卖双方在银行和行政中心来回奔波,大大节省了买卖双方的交易时间,另一方面也使得买卖双方不用再为抵押状态下的房屋寻求过桥资金,省下了高额的过桥利息,压缩了二手房交易周期,减少了二手房交易成本,对推动我市二手房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指导意见》的出台,代表着漳州市成为福建省内又一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的城市,对带动我市二手房市场上行,激发二手房市场活力,盘活二手房市场资源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漳州市住建局将进一步探索,寻求更加安全、高效、便捷的措施,继续优化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模式,深化二手房“带押过户”工作开展。

关于鼓励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工作,激活二手房市场,推动二手房市场与一手房市场联动,更加有效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业务模式


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指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于卖方尚未还清贷款、抵押尚未解除,同时买方需要使用贷款购房的情况,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并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批同意后,无需提前还清原卖方贷款,即可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买方申请新贷款并设立新的抵押权登记,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


二、基本流程


(一)发起申请


买卖双方达成买卖意向,向银行提出申请,买方提交申请贷款资料,卖方提交提前还款和“带押过户”申请。


(二)银行审批


买卖双方与银行签订《二手房“带押过户”三方(四方)协议书》,明确三方(四方)同意二手房“带押过户”,银行发放买方贷款后优先代偿还卖方贷款余额。


买方贷款审批通过后,由买卖双方申请二手房资金监管账户(尚未设立二手房资金监管账户的县区可由银行设立待还款账户)用于存放买方首付款及发放买方购房贷款。


(三)联合办理


买方购房首付款及贷款应全额转入进入监管账户或待还款账户,若不足以结清卖方原贷款的,卖方需同步补足款项至监管账户或待还款账户。


银行同意出具《抵押权人同意(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函》,买卖双方备齐过户有关材料,三方(四方)共同前往不动产“一窗受理”窗口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具体为:办理二手房转让合同网签备案、申报纳税、不动产转移登记及抵押权登记手续。


(四)资金结算


银行依据买方抵押权登记结果向监管账户或待还款账户发放买方购房贷款,资金监管方按约定代为划转结清卖方原贷款,剩余款项转至卖方指定账户。银行开具原卖方贷款还清证明,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原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


买方使用自有资金购房而无需贷款的,如需办理“带押过户”可参照上述流程进行操作。


二手工业厂房交易可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住建部门应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及各金融机构,积极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持续探索优化、简化办理流程,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推动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尽快落地实施。


(二)各金融机构要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业务,结合制定操作规程或业务指南,进一步完善、优化、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办理效率,为“带押过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要广泛宣传,扩大社会知晓度和惠及面。


(三)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主动发挥桥梁作用,积极向房产交易双方做好政策宣传和正确引导,并协助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推动“带押过户”顺利实施。


来源:漳州市住建局 市局交易科 马骏凌


漳州市“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实施细则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原标题:解读《漳州市“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 公积金(组合)贷款实施细则》


导读:“带押过户”实施细则解读

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以下简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所购房产存在尚未结清的抵押贷款(以下简称“原贷款”),原先做法是必须由卖方先结清原贷款解除房产抵押,方可办理过户并由买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漳州市“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出台,提供了在不结清原贷款的情况下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途径。


《细则》明确了“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业务定义、业务范围、贷款条件、申请材料和办理程序,要点解读如下:


01.  不需要先结清原贷款


采用“带押过户”模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不必先结清原贷款。原贷款主要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组合)贷款或者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是卖方以该房产设定抵押并且尚未结清的原住房贷款。


02.  业务范围将适时扩展


根据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的二手房“带押过户”工作方案,目前可在市中心城区(含芗城区、龙文区)范围内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另外,目前仅部分公积金信贷受托银行具备办理“带押过户”个人住房贷款的条件。今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视不动产部门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范围的扩大和更多承办银行具备办理条件的情况,适时扩展可办理该项业务的范围。


03.同时符合公积金中心和银行的条件


无论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办理“带押过户”贷款业务,公积金部门和承办银行都有相关的政策和制度要求。申请“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和承办银行关于“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的准入条件。


04. 前置受理贷款申请


改变了原二手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在《不动产权证书》过户后办理的要求,改为过户前申请,前置受理,更加高效便捷。


05.  申请材料和程序有变化


与原二手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相比,《方案》对申请“带押过户”个人再交易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受理材料进行了部分调整,并进一步规范了办理程序,办理流程可简要表述为:卖方预申请结清原贷款和注销原抵押→买方将首付款转入规定账户→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由银行收件→公积金部门审批→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关协议→银行代办不动产“带押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放款转入规定账户→用规定账户内的售房款(含首付和所发放的贷款)结清原贷款并注销原抵押→规定账户内结清原贷款后剩余的售房款划转卖方账户。


来源: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相关资讯2: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二手房“带押过户”的工作方案

漳不动产〔2022〕21号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更加有效促进二手房与一手房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的指导下,经过1年多来的先行先试,已办理抵押状态下的夫妻加名、继承、离婚析产、二手房过户等业务。现结合实际,特制定二手房“带押过户”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指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于卖方尚未还清贷款、抵押尚未解除,同时买方需使用贷款购房的情况,在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并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批同意后,无需提前还清卖方原贷款,即可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买房申请新贷款并设立新的抵押权登记,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


二、实施范围


市中心城区(含芗城区、龙文区)


三、实施的登记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带押过户)


四、具体要求


(一)业务流程


由银行同意出具《抵押权人同意(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函》,买卖双方备齐过户有关材料,三方(四方)共同到不动产“一窗受理”窗口办理交易过户、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等手续。


(二)收件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 抵押权人授权委托书

4. 受托人身份证明证明材料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6. 买卖合同

7. 新主债权合同、新抵押合同(需办理二手房抵押贷款业务(买方)的提供)

8. 不动产登记证明(需办理抵押权注销(卖方)的提供)

9. 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证明材料

10. 涉税联系单

11. 银行同意注销书面材料(需办理抵押权注销(卖方)的提供)


五、工作要求


(一)联合各金融机构及住建部门,积极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结合实际制定操作规程或业务指南,提高登记效率。


(二)积极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提升二手房“带押过户”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切实提高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各不动产登记处参照执行。


附件:

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带押过户)材料清单

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带押过户)流程图

3. 抵押权人同意(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函


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10日


图片

图片

图片


来源: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


相关资讯3: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

自然资发〔2023〕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各银保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在地方实践的基础上,自然资源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深化不动产登记和金融便民利企合作,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以点带面,积极做好“带押过户”


“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


“带押过户”主要适用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未结清的按揭贷款,且按揭贷款当前无逾期。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54号),不动产登记簿已记载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不动产的约定,或者《民法典》实施前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再行办理。各地要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带押过户”推行情况、模式及配套措施情况,深入探索,以点带面,积极做好“带押过户”。要推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其他市县拓展;要推动同一银行业金融机构率先实现,并逐步向跨银行业金融机构拓展;要推动住宅类不动产率先实现,并逐步向工业、商业等类型不动产拓展。实现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带押过户”服务。


二、因地制宜,确定“带押过户”模式


地方在实践探索中,主要形成了三种“带押过户”模式

模式一:新旧抵押权组合模式。通过借新贷、还旧贷无缝衔接,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与旧抵押权注销登记。

模式二:新旧抵押权分段模式。通过借新贷、过户后还旧贷,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发放新贷款、偿还旧贷款的时点和方式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新抵押权首次登记等,卖方贷款结清后及时办理旧抵押权注销登记。

模式三:抵押权变更模式。通过抵押权变更实现“带押过户”。买卖双方及涉及的贷款方达成一致,约定抵押权变更等内容,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转移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以及变更登记。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适宜的办理模式,并结合实践不断丰富发展。在上述模式中,尤其买卖双方涉及不同贷款方的业务,鼓励各地积极引入预告登记,通过预告登记制度,防止“一房二卖”,防范抵押权悬空等风险,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金融安全。


三、深化协同,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


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业务协同,推进登记金融系统融合,优化工作流程,实时共享信息,精简办事材料,努力实现登记、贷款、放款、还款无缝衔接,切实便民利企。鼓励建立跨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协同机制,进一步探索不动产登记机构和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总对总”业务和系统对接方式。


不动产登记机构要继续向银行业金融机构延伸登记服务端口,实现预告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业务合并办理,支持转移预告登记与抵押预告登记以及“双预告”登记转本登记一并申请、一并办理。要通过系统直联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等方式,全面应用电子不动产登记证明,支持“带押过户”网上办、高效办。鼓励推进智能化辅助审核,实现系统自动提示办事进度、自动反馈业务信息,积极探索预告登记转本登记、抵押注销登记辅助自动办。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围绕“带押过户”贷款业务新特点,建立健全对应的服务制度,加快贷款业务流程改造,制定操作规程或业务指南,完善风险管控机制,及时升级改造信贷审批放款、还款结算等系统,实现自动放款、还款、资金支付、尾款结算等,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要减轻买卖双方负担、尊重各方意愿,选择便捷的资金流转模式,明确资金划转依据、时间节点、具体方式等,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鼓励通过银行账户等方式直接结算。引入预告登记等制度的,要根据实时推送的预告登记等结果信息及时审批、发放贷款,确保资金按时到账。


四、加强组织,防范各类业务风险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将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作为当前加快推动经济运行稳步回升的重要举措之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部门协同,压实工作责任,积极主动落实。要建立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管,梳理各环节风险点,制定应急预案,通过发布三方(四方)协议样本、风险提示、业务预警等方式切实防范风险。要细化业务流程,加强业务培训,做好宣传引导,鼓励企业群众积极选择“带押过户”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带押过户需要什么材料,带押过户流程,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
买房交流 467 人正在讨论漳州楼市
漳州买房交流(467)
漳州在售楼盘
漳州楼市
聊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