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农商行相继发布关于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
来源:吉屋 2024-11-19 09:10:00继六大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率先落实存量房贷新定价机制后,扬州农商银行、江都农商银行、仪征农商银行、高邮农商银行、宝应农商银行五大本土农商行,日前也相继发布关于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与此同时,本地不少村镇银行的相关公告也已陆续发布,扬州本土金融机构全面启动房贷利率定价新机制。
在利率定价调整规则方面,扬州五大农商行、村镇银行和各家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基本保持一致,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高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时,客户可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重新约定的加点值不低于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具体加点值根据市场供求、客户资信情况、贷款担保变化等因素确定。
同时,存量房贷客户可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选择按三个月、六个月或一年重定价。贷款存续期内仅可调整一次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调整后,原合同重定价日在某周期的对应月份无相应对日的,以当月最后一日为重定价日。
根据各家农商行和村镇银行的规定,存量房贷借款人提出利率加点和重定价周期调整申请,除了线上渠道,还可以去线下营业厅申请,且各自时间并不一致。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于2024年11月15日起向原贷款服务网点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线上调整利率加点值可以于2024年12月15日起通过。
需要注意的是,存量房贷调整重定价周期后,原贷款合同每年1月1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确定的对应月份的1日为重定价日;以贷款发放日对月对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和贷款发放日期确定的对应日期为重定价日。
各家银行也明确表示,利率加点幅度、重定价周期调整于审核通过当日起生效,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市民要注意防范电信诈骗。
对于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扬州五大农商行也统一明确,客户需在贷款剩余期限内选择是否办理“固转浮”业务,且办理后无法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扬州农商行和本地村镇银行相继发布了关于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市民可根据各家银行的规定,申请调整利率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但需注意申请时间和方式,以及贷款转换后无法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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