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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发布优化房地产政策通知,推动市场平稳发展

来源:吉屋   2024-10-24 10:03:00

近日,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管理部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旨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促进西安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一、商品住房上市交易条件放宽

根据通知,全市商品住房只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即可上市交易,进一步简化了商品住房的上市条件,为购房者提供更多选择。

二、价格指导取消,市场自主定价

通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不再实施价格指导,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价格。企业可以根据项目供需情况自主选择是否需要公证摇号,进一步提高了市场的灵活性和竞争性。

三、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

根据陕西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决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这一调整将为购房者提供更多的贷款选择,促进了市场的活跃。

四、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通知明确,取消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标准区分,相关政策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进一步简化了政策执行流程。

五、公积金贷款额度限制调整

通知规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5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多子女家庭在此基础上提高至1.2倍。同时,结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这一调整将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贷款需求。

六、优化用地供应和建设质量

通知要求优化用地供应结构和规模,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同时,提高商品房建设质量,优化阳台计容比例、以户配比车位等规则,增加住房得房率,建设群众满意的好房子。

七、支持企事业单位购买存量商品住房

通知积极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商品房去库存相关政策购买存量商品住房,通过开展以旧换新、百城千企促销等活动,促进市场的流通和消费。

八、优化预售资金拨付程序

通知要求优化预售资金拨付程序,对于申请使用非重点监管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直接核准拨付;对于申请使用保函置换重点监管资金的企业,辖区住建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进一步提高了预售资金的使用效率。

西安市发布的这一系列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将进一步推动西安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为购房者提供更多选择和便利,促进市场的活跃和消费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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