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木有曾经在商品房买卖中遇到纠纷而感到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应对?你有木有因为嫌买房头疼而踌躇不敢前行?小编整理出买卖中的热点问题集中作答。 问:合同中“交房时间”到底该如何确定? 答:“交房时间”,是指开发商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买房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房人在通知所确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的过程。 问:交房过程中开发商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应当及时以约定的方式通知买房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在交接时出示有关房屋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证明文件,并不得以任何非合同约定的条件阻碍交房。 问:交房过程中买房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答:交房过程中买房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开发商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与开发商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问:开发商在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的时候就将房屋交付给了买房人,而买房人接收了房屋,如果房屋达到交付条件的时间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买房人能否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答: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买房人在接收房屋时应当有权察看房屋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因此,无论是开发商在交房时没有出示这些证明文件,还是买房人明知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而同意接收房屋,双方当事人都以自己的实际行为变更了合同关于房屋交付条件及程序的约定,那么,如果房屋达到交付条件的时间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买房人不能再依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问: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房屋权属证明办理完毕前,房屋如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 答:对此,《**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中第11条明确规定:“对房屋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问:《解释》第11条中所说的“正当理由”主要是指哪些理由? 答:这里所说的“正当理由”主要是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理由。其他原因,如疾病、外出等,由于买受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交房手续,因此,不构成“正当理由”。 问:《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履行违约金如何确定? 答:一般原则: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标准来计算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 问:开发商恶意违约或实施欺诈行为致合同无效的违约金如何确定? 答:除返还买房人已付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外,还应支持买房人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违约金要求,即只要买房人要求的违约金没有超过100%,买房人要求多少就支持多少。 问: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一般原则:按合同约定来处理。如当事人能举出证据说明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具体数额,则违约金按是否超过损失30%为限来进行适当调整。 问:对于开发商交付不合格房屋的,买房人可采取的补救措施有哪些? 答:买房人采取的补救措施有:实际履行。买房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如果通过加固等能够修复,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房人可以请求开发商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但要考虑违约方能否继续履行及其继续履行的合理性,如果违约方确无力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将会付出更大的代价等,均不宜采取此种补救措施。 解除合同。在房屋出现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问题后,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的,买房人可请求解除合同。 违约金及损害赔偿。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合格,买房人不论是请求实际履行还是解除合同,均不影响请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买房时会遇到哪些产权纠纷?
134****8847 | 2025-08-28 14:51:46-
155****3011 我听说买房时可能会遇到产权不清晰、房子被抵押等问题,但具体我也不太清楚。建议大家还是找专业人士咨询一下,避免以后出现纠纷。 2025-08-31 18: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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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902 买房时要注意产权是否清晰,有没有抵押或查封,土地使用权是否合法。最好找专业人士帮忙审核合同,避免以后出现纠纷。 2025-08-29 18: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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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7506 买房时可能会遇到产权不清晰、房子被抵押、继承权纠纷等问题。选房时一定要仔细查看房产证,确认房子没有被抵押,了解清楚房子的产权归属,避免以后出现纠纷。 2025-08-28 20: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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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7367 在购房过程中,产权纠纷主要包括:1. 产权不清晰,如房产权属证明文件不齐全或存在瑕疵;2. 共有产权纠纷,如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清;3. 抵押权纠纷,房产被抵押给银行或其他债权人;4. 继承权纠纷,房产继承权存在争议;5. 土地使用权纠纷,如土地使用年限、用途等与房产权属不一致。作为房产经纪人,我们建议客户在购房前仔细核查房产的权属证明,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律师进行尽职调查,以规避潜在的产权风险。 2025-08-28 19: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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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纠纷涉及物权归属、共有权、抵押权等。购房者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必要时可诉诸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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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看,信用不良、收入证明不足或负债过高的人群在申请贷款时易遇难题。法律要求银行对贷款人进行严格审查,以保护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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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 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当事人有损失的,按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予以分担。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在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主张赔偿合同履行的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的,此时可得利益不存在,当事人没有索赔的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一方当事人存在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伪造授权书等恶意行为致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另一方要求赔偿房屋差价等实际损失的,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根据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实际履行、买受人支付购房款的数额、出卖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使用等因素,综合判断予以确定,但以合同实际履行时的可得利益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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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购房者都希望从买房到入住的过程是顺利的,然而,一旦交房出现问题,购房者也应该知道如何维护自己权益。现在,就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处理办法。合同撤销权如果开发商在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交房,业主该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购房者往往没有及时采取行动,有的业主认为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而交房是违约行为,开发商理所当然会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解除合同。但实际上,如果购房者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对开发商的违约,分不同情况购房人享有合同撤销权或索赔权。对于合同撤销权,《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目前法官通常会认定购房人收房就是购房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合同的撤销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本条中的三个月和一年这两个期间均属于除斥期间(不因任何理由中断和延长的期限),它们是不变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不存在期间的终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只要期限届满,解约权人不行使解除权,该权利即归于消灭。索赔权索赔同样是由业主提出。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达到合同约定的解约条件,购房人开始享有法定解约权,同时,从该日起的解约权也进入了一年的除斥期间。如果购房人在除斥期间过后再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在购房人享有解约权之日起的一年内,开发商催告购房人行使解约权,则购房人在收到催告之次日起三个月内应行使解约权,过了三个月购房人再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样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对于开发商违约,购房人的索赔权同样首先要由购房人提出,如果房地产商对购房人的索赔存有疑义、不肯赔偿,购房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购房人如对开发商交房存有疑义的,一定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如果和开发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注意千万别错过法院可以接受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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