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地的情况确定的,有的地方限制60岁以下。不一样。
全部4个回答 >购买经济适用房后会有哪些限制?
184****0930 | 2025-08-27 16:02:12-
150****1558 限制交易,自住为主。 2025-09-01 10: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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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857 便宜有便宜的道理,住得开心,卖得费劲。 2025-08-28 22: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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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6114 住起来实惠,但转卖不易,居住期间可能限制多,要有耐心。 2025-08-27 21: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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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1580 经济适用房转手难,投资回报低,适合自住。 2025-08-27 17:3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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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经济适用房要等5年才能卖,卖的时候还要补交一些钱。具体政策可能不一样,最好问问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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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以原价出售给有购买资格的人后,原购房人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者还可再次购买他处的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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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年龄限制,不能低于3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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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经济适用房购买答
不同的地方规定不一样,请咨询相关部门! —————————————————————————— 1、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1.26平米可申请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者,必须有本市常住非农业城镇户口,家庭住房面积低于全市上年度平均住房标准(2002年人均21.26平米),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收入。但因市政建设或旧城改造的拆迁居民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FONT> 2、购买者如何办手续? 市民大体看好房屋后,在开发商处填写登记申请表格。要求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原住房证明(租约)或者拆迁协议。区房改办证明情况属实后,提交市住房中心审批。同时,在售楼部公示申请人情况,不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举报。 审批通过后,持审批表到开发商处签订购房合同。审批只需数天,公示约需一个月,目前审批合理率为99%,审批后有效期为半年。 由于建设经济适用房使用的是国家划拨土地,因此进行该类房屋交易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我市土地出让金目前“行情”是:每平方米**低80多元,**高200多元。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后,该户家庭不得再购买这类房屋。 3、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有哪些规定?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每平方米价格一般要低于同地段同结构房屋300元至500元左右。 经济适用房房产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即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经济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还要得到物价部门的销售价格批文,方可销售。 ———————————————————————————— 北京 上北京建设网就可以了 总的来说,购买经济适用房大致可分为六步骤。 1 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北京建设网便民下载栏下载。 2 填表领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3 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4 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5 网上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6 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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