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征收人有权获得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补偿金额应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住建部门。
全部3个回答 >房屋被强拆后,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180****0188 | 2025-08-12 17:38:32-
-
150****2788 房屋价值、附属设施、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土地使用权、精神损害。 2025-08-13 21:52:17
-
158****3297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被强拆后,赔偿范围涵盖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停产停业损失等,具体标准由地方政策规定。 2025-08-12 22:05:02
-
188****9003 房屋被强拆后,赔偿范围通常包括:1. 房屋价值补偿,依据市场评估价确定;2. 附属设施补偿,如装修、附属建筑等;3. 搬迁费用补偿,包括临时安置费;4.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针对经营性房屋;5. 土地使用权补偿,若涉及土地使用权;6. 精神损害赔偿,视情况而定。具体赔偿标准和范围需参照当地政策和法规。 2025-08-12 21:36:24
-
答
-
答
根据相关行政法的规定,你可以运用其来质疑政府行为的合法性,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在这方面相关规定有明确的表述,一旦政府有对不动产作出决定,而百姓不同意可以到不动产(房产)所在地的法院去状告该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如果作出决定的机关是级别很高的国务院各部门,地方政府等这类,你可以去房产所在地的中级人名法院状告。 非法强拆房屋犯了以下几条法律: 1 民法通则: 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2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 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全部3个回答 > -
答
要求赔偿时,既可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求赔偿时,既可以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等问题进行协商;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的,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面几种情形不能施行强迁:1、未经裁决,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拆迁;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实施强制拆迁,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全部2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