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房是指享受国家政策扶持而建的公有住房,国家对其购买和出售有很多规定,其主要有成本价购买和标准价购买两种形式,前者产权归个人所有,即房主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出售时,其收入在按照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和土地收益后归职工个人所有,而购房者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后者则只有部分产权,即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而收益、处分权则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如直接上市,出售时要先按成本价补足房价款及利息,或购买5年以后才准上市,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全部3个回答 >单位福利分房是否可以买卖?
155****7976 | 2025-07-06 12:58:25-
151****7441 单位福利房,听着就挺香的。不过能不能卖,得看政策脸色。有的地方可能让你住几年后卖,有的地方可能压根不让卖。 2025-07-07 14: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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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249 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单位福利分房原则上不得买卖。但各地政策有所不同,部分城市允许在满足一定条件后进行交易。具体能否买卖,需参考当地政策和房屋性质。 2025-07-06 19:3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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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6031 单位福利分房能不能买卖,得看政策。一般来说,福利房是给员工的福利,不是随便能买卖的。但有些地方,住满一定年限后,可能可以交易。具体情况,还得看当地的规定。 2025-07-06 14:4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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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与单位就福利房买卖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协议规定有服务年限的条款,因此当职工没有履行该条款,企业收回房屋合法有据。否则,不能排除有人在分到房子后就走人,这对企业也不公平。另外福利房是国家对其工作人员长期来“低工资收入”的一种福利补偿,从法理上讲,单位无权收回住房。另外,判断这一问题要考虑到政策精神。目前,根据广东省的新政策,房改房上市要取消对职工服务年限和居住年限内不得转让的限制。因此,应该认定协议中的服务年限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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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分得福利房,只能本单位内部职工之间,通过单位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住房过户手续,不对外部人员办理。或有房主和单位协议买断产权,缴纳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办理出商品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就可自由过户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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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与单位就福利房买卖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协议规定有服务年限的条款,因此当职工没有履行该条款,企业收回房屋合法有据。否则,不能排除有人在分到房子后就走人,这对企业也不公平。另外福利房是国家对其工作人员长期来“低工资收入”的一种福利补偿,从法理上讲,单位无权收回住房。另外,判断这一问题要考虑到政策精神。目前,根据广东省的新政策,房改房上市要取消对职工服务年限和居住年限内不得转让的限制。因此,应该认定协议中的服务年限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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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福利房是不能够随便买卖的,绝大多数的单位福利房产权都归属于单位,所有职工本身只有居住权,而没有实际的产权。所以在法律上不具备有买卖的可能性,即便是有房产证的福利房,在交易的过程当中也会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或者是其他的费用,才能够正常办理过户,而且一般单位福利房是不对外进行出售的。在购买单位福利房之前,先要了解单位房的产权性质,是属于集资房还是房产房。如果职工已经取得了全部的产权在出售时,征得单位的同意之后可以是做商品房一样进行交易买卖,但原单位有优先的购买权。如果原单位已经放弃了购买权,并且房屋本身没有其他的纠纷,可以正常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房屋是部分产权在出售时,还需要先向单位买回全部的产权出售,也需要经单位的同意。
